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7个条目

CPL廣告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重定向自Cost-Per-Lead)

CPL廣告(Cost per Lead),按引導數、按註冊成功支付佣金

目錄

什麼是CPL廣告

  CPL(Cost per Lead)是以搜集潛在客戶名單多少來收費;即每次通過特定鏈接,進行應答詢問或調查、提供其它信息、註冊會員等等事先約定的事宜時,向聯盟會員支付事先約定佣金費用的方式。註冊成功後付費的一個常見廣告模式。這是我們通常稱謂的引導註冊,比如“亞洲交友”

CPL廣告的計算

  CPL廣告的有效業績以24小時唯一IP為準,佣金費用一般設定為**元/IP註冊;

CPL廣告的發佈模式[1]

  CPL廣告的發佈模式如下:

  (1)廣告商自行在自己的網站上發佈廣告主的廣告。

  (2)廣告商通過聯盟網站發佈廣告。訪客點擊聯盟網站上的廣告後,註冊為廣告主設定的會員。這時廣告主支付給廣告商費用,同時,廣告商將一定比例的費用支付給聯盟網站作為佣金

CPL廣告的優缺點[1]

  CPL廣告的優點如下:

  (1)CPL的最大優點在於不存在CPC廣告點擊欺詐行為,對廣告主而言是非常有利的。廣告主通過CPL廣告,能夠讓自己的會員數量在短時間內迅速增加。

  (2)由於CPL廣告只有當訪客註冊為會員時才需要支付費用,所以即使廣告被瀏覽了1萬次而沒有訪客註冊為會員,廣告主也不必為此而支付費用,這就大大降低了廣告投入風險。同時,廣告被瀏覽也是一種宣傳手段,更確切地說是網站在幫廣告主做免費的宣傳

  CPL廣告的缺點如下:

  (1)CPL廣告對網站主而言存在很大的風險

  如前文所述,如果沒有訪客註冊,就是免費給廣告主做廣告了,而對比CPM模式,網站主顯然是吃虧的一方。所以,很多網站都不願意投放CPL廣告。

  (2)CPL廣告在聯盟網站被點擊後的時效性問題。

  通常情況下,聯盟網站會通過廣告商的後臺系統取得廣告代碼,這個廣告代碼中會包含有聯盟網站的唯一標識號ID。訪客點擊廣告後,進入廣告主網站的註冊頁面,這個註冊頁面的地址欄里都會包含這個標識號,如http://www2.chanet.corn.cn/panelpower/gift.cgisid=483860104,當訪客提交註冊信息後,聯盟網站的標識號(如10182)也會作為一個欄位寫入資料庫中,這樣才能統計出該用戶是通過哪一個聯盟網站註冊的,以便計算聯盟網站的佣金。

  這樣,就會存在時效性問題。比如,當訪客點擊廣告後,進入廣告主網站的註冊頁面,而這時訪客並沒有註冊,而是關閉了瀏覽器。但是訪客如果記住該網站,下次直接輸入該網址後,找到相應的註冊頁面,這時註冊頁面的地址欄中就不包含聯盟網站的標識號了。訪客這時候的註冊就無法將聯盟網站的標識號作為記錄插入資料庫,即該用戶的註冊不算作聯盟網站的引導註冊,聯盟網站也就沒有佣金。實際上該用戶是通過聯盟網站引導過來的。

  另外,這種通過聯盟網站的引導註冊,還會用cookies來標識聯盟網站。通常的做法是,訪客點擊廣告,進入廣告主的網站後,訪客電腦中會有一個cookies。廣告商與聯盟網站的約定一般是:一個月內訪客註冊成為會員依然記作聯盟網站的成果。這樣就存在問題,如果訪客在點擊廣告後也沒有立刻註冊為會員,與此同時清除了電腦中的cookies(目前,一般電腦中都會有上網助手等工具,有的甚至設置為“關閉瀏覽器同時清除cookies”,用戶很容易就會清除cookies)。清除cookies之後,訪客再次進入廣告主網站進行註冊,這時也無法標識該用戶是通過某聯盟網站的引導過來的,聯盟網站也就無法獲得佣金。

  (3)惡意註冊問題。廣告商或是聯盟網站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可能會人為操縱註冊。比如,如果每註冊會員,會得到廣告主支付lo元佣金,那麼廣告商或聯盟網站可能就會鼓勵網站會員或朋友註冊(比如,註冊一個用戶返還給用戶1元),這樣就會有很多的虛假註冊。這些註冊用戶並不是廣告主想要的潛在客戶,而是一些無用的惡意註冊用戶。

  CPL廣告模式,總體而言,對廣告主有利;對廣告發佈商以及聯盟網站不利,投放者存在很大的風險。

參考文獻

  1. 1.0 1.1 馮暉主編.網路廣告實務.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9.04.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11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Angle Roh,Cabbage,Vulture,连晓雾,Lin.

評論(共2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CPL廣告"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Billguo2000 (討論 | 貢獻) 在 2010年1月27日 23:00 發表

幹嗎有個for呢?似乎應該是cost per lead吧

回複評論
Vulture (討論 | 貢獻) 在 2010年1月28日 05:37 發表

Billguo2000 (討論 | 貢獻) 在 2010年1月27日 23:00 發表

幹嗎有個for呢?似乎應該是cost per lead吧

謝謝指正,已修正。

回複評論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