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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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補貼主要涉及被認為扭曲貿易的國內支持補貼。協議制定了政府可以對國內生產者提供國內支持總量(以“綜合支持量”計算,AMS)的規則。此外,協議要求應當按照同意的百分比減讓綜合支持量。
綜合支持量是在一個個產品的基礎上通過用某個產品的平均國外參考價與其所適用的管理價格之間的差額乘以生產數量進行計算的。為了得出綜合支持總量,非特定產品的國內補貼應添加到在一個個產品基礎上計算出的總補貼量之中。
綠箱補貼和藍箱補貼不包括在綜合支持量之中。而且,當給予某個產品的支持少於5%時,應排除該產品的補貼開支的減讓承諾。同樣,如果一個非特定產品的國內補貼不超過農業生產值的5%,則免予計算該產品的國內補貼。對於發展中國家,其最小的百分比為10%。
為了鼓勵發展中國家的農業和農村發展,協議還允許發展中國家免予計算綜合支持量,並因此免子下列減讓承諾:
- 普遍可獲得的農業投資補貼;
- 普遍可獲得的低收入資源貧乏生產者的投入補貼;
- 鼓勵放棄對麻醉品植物的補貼。
協議要求各國削減根據上述具體百分比的基數計算出來的綜合支撲量。附件的表格2指明已做出相關承諾的各國必須實行國內支持的減讓。發達國家同意在6年期間(從1995年1月1日)內對從1986年至1988年基期所達到的平均水平,削減綜合支持量的20%。協議要求發展中國家在10年期間削減綜合支持量的。由於這些承諾,履行承諾的各國給予的綜合支持量的總數有望從1986年至1988年基期的1977.2l億美元,下降至履行期結束時的工624.97億美元。[1]
根據《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規定,補貼必須以其他成員方的利益造成不列任何一項不利影響才能採取反補貼措施:
1、對另一成員方的國內產業造成損害;
2、使其他成員根據GATT1994直接或間接產生的利益歸於無效或受到損害,特別是根據GATT1994第2條項下的約束性關稅減讓而產生的利益;
3、對其他成員方的利益造成嚴重影響。
- ↑ 聯合國國際貿易中心 英聯邦秘書處著,趙維加譯.世界貿易體系商務指南 第二版[M].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