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支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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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性支出法(preventive expenditure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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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預防性支出法[1]
預防性支出法是以間接方法估算環境變化產生影響的方法,是用人們為了避免環境危害而預防性支出作為環境損害的最小成本來估算損害程度。由於這種方法是用人們為了避免危害而願意支出貨幣來保護自己,因而是居民的一種主觀評價。
預防性支出法的運用[2]
預防性支出法,即用人們為了避免環境危害而作出的預防性支出來衡量環境危害的最小成本。通常,被衡量的物品或服務(例如空氣和水)沒有市場價格,而預防性支出所購買的物品或服務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衡量。這一方法假定人們為了避免危險會支付貨幣來保護自己,因此,可以用其支出來預測他們對危害的主觀評價。這種方法隱含的假定是:個人有足夠的信息瞭解環境變化的危害性。
例如,在我國一些地區,即使在夏天,人們並不直接飲用自來水,而是把水燒開,等涼了以後再喝。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燒水多是因為知道自來水裡有細菌,是為了避免飲用後生病而燒開的。燒水付出的成本(燃料、時間等)就是預防性支出,可以用來估計人們對水中細菌危害的主觀評價。
預防性支出法給出的是最低成本,因為:(1)實際支出可能受收入的約束,因此不能完全反映人們的支出意願。(2)預防支出可能不包括全部效益損失。政府控制污染的支出與個人的預防性支出存在此消彼長的關係,如果環境污染得到較好的控制,個人的預防性支出就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