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步行競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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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步行競技法原是一種體育比賽項目,被引入企業管理後,其目的轉變為改善工作品質和工作環境。
野外步行競技法於1975年正式引入日本,運用於企業界的員工教育中。
目前企業所實施的野外步行競技法,可分為兩種類型:
- 將之作為員工教育計劃的一環,如新進員工的教育;
- 不再停留在教育層次上,而提升為與解決問題、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的訓練課程的高度上,用以改善操作、修正方案、降低費用、開發新市場等,以營業部門或生產部門最為常見。
所謂“野外步行競技法”,是指通過研習人員在野外活動這樣的一種學習方式,提高個人及集體解決問題的能力,將知識教育場所從教室拓展到野外的一種教育技法。
野外步行競技法的目的在於解決工作內部遇到的問題,對問題意識較重的各個企業及部門的管理人尤為適用。
1、準備階段
1)收集其他公司的野外步行實例。
2)對各公司實例加以佐證、推論,確定其可行性。
3)獲得公司主管支持與認同。
4)時間確定、參與者確定、路線規劃。
5)急救工具的準備,通訊聯絡方式確定。
2、實施階段
1)分組,考慮安全等因素,以兩人一組為宜。
2)各組成員按路線圖尋找目標,同時按照事先設定之路線,在規定時間內返回終點。
3)確定各組總分,公佈名次。
1、不管採用何種類型的"野外步行競技法",均要與工作環境、員工品質相結合,力求符合活動主題的要求。
2、在對各公司實便進行論證分析時,應結合公司現狀,考慮其可行性。
3、所定路線應事先勘測,力求準確無誤。
4、各小組應分發路線圖,規定標準時間及正確途徑。
5、路途中安排中途集合點,在點上安排接待工作人員。
6、評分應公正無私,保證勝負結果的客觀性。
1、野外步行競技法不同於野外露營,儘管行動模式較為類似,但由於目的不同,故實施內容也相同。
2、野外步行競技法特色在於:
- 促使學習人中從實務過程體會到思考的重要性;
- 擴充參加者對事物的觀察視野,提高其判斷能力;
- 培養員工間的合作意識,提高決斷能力;
- 不論地位如何,只要是企業員工均可參加;
- 寓教於樂,鼓勵員工積极參与。
3、考慮野外步行競技法在野外進行,具有一定的效果,較易引起員工的參與熱情,但應加強安全防範措施。
4、野外步行競技法目的著眼於工作內部,應鼓勵管理階層的積极參与,以取得預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