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包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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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包險(Parcel Post Ri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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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郵包險[1]
郵包險是指保險公司承保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出軌、傾覆、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和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郵包險的責任範圍[2]
郵包險的承保責任範圍,是負責賠償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雷、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覆、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另外,負責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風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郵包險的除外責任[2]
郵包運輸貨物保險的除外責任和被保險人的義務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相比較,其實質是一致的。保險公司對因戰爭、敵對行為、類似戰爭行為、武裝衝突、海盜行為、工人罷工所造成的損失,直接由於運輸延遲或被保險物品本質上的缺點和自然損耗所造成的損失,以及屬於寄件人責任和被保險郵包在保險責任開始前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郵包險的保險責任是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被保險郵包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郵局,並由郵局發出到貨通知書給收件人當日午夜起算滿15天為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