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運包裹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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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運包裹保險(Parcel Post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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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運包裹保險是承保郵包在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外來原因所造成的損失。
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郵包保險條款》的規定,郵包保險的基本險別有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由於郵包運輸可能通過海、陸、空3種運輸方式,因此保險責任也兼顧了海、陸、空3種運輸工具的情況。
1.郵包險(parcel post risks)的承包責任範圍是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流冰、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和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還負責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 郵包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郵包的保險金額為限。
2.郵包一切險(parcel post all risks)包括郵包限的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郵包險的承保責任範圍是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覆、墜落、失蹤、失火和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此外,還包括海運途中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郵包一切險的承保責任範圍是保險公司除承擔上述郵包險的全部責任外,還對由於一般外來原因所造成的包括被偷竊、短少等全部或部分損失負責賠償。
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的除外責任與海洋運輸貨物險的除外責任基本相同。
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的承保責任期限是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被保險郵包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15天為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告終止。
陸上、航空、郵包運輸貨物,除上述種種基本險別外,還可加保戰爭險和罷工險等特殊附加險。
在辦理國際郵包運輸時,應當正確選用郵包的保價與保險。凡經過保價的郵包,一旦在途中遺失或損壞,即可向郵政機構按保價金額取得補償。因此,對寄往辦理保價業務的國家,可予保價。鑒於有些國家和地區不辦保價業務,或有關郵政機構對保價郵包損失賠償限制過嚴,或保價限額低於郵包實際價值,則可採取保險,也可採取既保險、又保價的做法。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規定,凡進行保價的郵包,可享受保險費減半收費的優待。我國通過郵包運輸進口的貨物,按郵包運輸進口貨物預約保險合同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