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事業部制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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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中期,出現了事業部制的變種----超事業部制. 其原因在於隨著大企業的迅速擴張,事業部越來越多, 以通用電氣公司(GE)而言.自50年代初期共分20個事業部,到1967年便膨脹到50多個,這使得組織的協調成本加大;而美國70年代的經濟停滯,更 加劇了企業的困難.於是從1971年開始,通用電器在最高領導和事業部之間設立了5個“超事業部”(執行部),統轄協調所屬事業部活動,由副總經理負責; 事業部日常事務決策,向執行部報告,以加強協調。1978年1月這種體制正式確立,其後一些大企業也相繼採用類似結構,它反映了70年代大企業的集權傾 向。
超事業部制又叫做“執行部制”。是在事業部制組織結構的基礎上,20世紀70年代美國和日本的一些大公司又出現了一種新的管理組織結構形式。它是在組織最高管理層和各個事業部之間增加了一級管理機構,負責管轄和協調所屬各個事業部的活動,使領導方式在分權的基礎上又適當的集中。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集中幾個事業部的力量 共同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可以更好的協調各事業部的活動,從而能夠增強組織活動的靈活性。
超事業部製圖示:
超事業部制可以更好地協調各事業部之間的關係,甚至可以同時利用若幹個事業部的力量開發新產品。減輕公司總部的工作負荷;通過超事業部強化了對各事業部的統一領導和有效管理。但增加了需要配備的人員和支付的各項費用。超事業部制這種組織機構形式,對規模很大的公司尤為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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