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籌措審計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資金籌措審計(Audit of Funds Raising)
目錄 |
資金籌措審計指對企業資金籌措情況的審計。
資金籌措審計的內容[1]
(1)籌資原則審計。首先,以滿足生產經營活動合理需要為籌措的目標。第二,要遵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制度規定,認真履行各項籌集、使用、歸還等各項法規。第三,要講求經濟效益,應綜合考察經營環境、企業條件、利息率、財務風險等因素。
(2)時機適宜審計。即企業是否註重信息,抓信時機籌措資金。信息不靈,即使有籌集資金的時機,也可能望資興嘆;及時得到信息,但分析有誤,當斷不斷,也可能坐失良要;若籌資時機不適宜,即使籌到了資金,又可能坐守資金,無法及時投入使用。企業在考慮橫向聯合、特別是利用外資的重大決策問題時,尤其要註重發現時機、把握時機,從適宜時機的籌資中求得效益。
(3)結構優化審計。即企業籌集的各資金來源的比例適度、合理審計。籌資結構是否優化,可以用資金成本這一籌資耗費尺度加以衡量考察,力求實現綜合資金成本率最低。
(4)償還選擇審計。即從若幹種可供選擇的資金償還方案中選擇最佳方案的審計。對於同樣一筆借入資金,不同的還款方式,會有不同的利息支出。通常還款的方式有:在規定還款期限內,本息一次累計償還;在規定期限內分期償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因此,要對不同還款方式進行審計測算,可利用貸幣時間價值的理論,以本利和的多少作為選擇還款方式的標準。
- ↑ 田雍,王永慶,毛岩亮.審計百科全書.地震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