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規劃-預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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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剋服傳統的預算方法難以做到按組織目標合理地分配資源的缺點,60年代中期美國國防部在編製預算時創造出計劃-規劃-預算方法。
傳統的預算是分部門編製的,編製預算時,首先下級部門提交下年度的預算報告,然後由上級預算部門根據資源的數量經平衡後批准下達。下級部門在編製預算時,大多是在上年支出的基礎上增一筆數額,而上級部門在平衡預算時,通常採取不分青紅皂白一律“砍一刀的作法。這種傳統的預算方法的缺點是預算既脫離組織的目標,又不反映劃實施的實際情況,因為計劃是按項目實施的,而不是按職能部門實施的。
因此,傳統的預算方法難以做到按組織目標合理地分配資源。
計劃-規劃-預算方法完全是從目標出發編製預算的。計劃開始時,先由最高主管部門提出組織的總目標和戰略,並確定實現目標的項目。例美國國防部根據國家的戰略目標,確定武器系統的研製項目,這一步稱為劃;其次分別按每一個項目的實施階段時所需的資源數量進行測算和規劃併排出項目的優先次序;然後,在編製預算時,是從目標出發按優先次序項目的實際需要分配資源,當資源有限時,應保證排在前面的項目的需要最後,根據各部門在實施項目中的職責和承擔的工作量將預算落實到部門。
據報道,這種計劃方法在美國國防部及美國聯邦政府和一些州政府的部門推行,取得了較顯著的效果。
(1)首先由最高主管部門提出組織的總目標和戰略,並確定實現目標的項目,這一步稱為計劃;
(2)其次分別按每一個項目的實施階段時所需的資源數量進行測算和規劃,併排出項目的優先次序;
(3)然後,在編製預算時,是從目標出發按優先次序和項目的實際需要分配資源,當資源有限時,應保證排在前面的項目的需要;
(4)最後,根據各部門在實施項目中的職責和承擔的工作量將預算落實到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