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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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Insu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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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一般是被保險財產的所有者,當發生保險事故後,享有賠償請求權;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就是以其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並以其生存、死亡、疾病或傷害為保險事故的人,也就是保險的對象,也可說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的人。被保險人亦稱“保戶”,是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或保險期滿時有權按保險合同向保險人請求損失賠償或領取保險給付金。
投保人不僅可以自己的身體為標的而訂立保險契約,也可以以他人的身體為標的而訂立保險契約。如丈夫為妻子、父母為孩子購買人壽保險單。投保人僅僅是為此交保險合同繳納保險費的人。被保險人是整個合同生效期間保險標的的所有人。由上可知,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可以是不同的兩個人,也可以是同一人。
被保險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
2、享有賠償請求權。
為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法》明確規定:
1、投保人不是被保險人時,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必須經過被保險人的同意。
2、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合同,投保人就保險險種和保險金額必須取得被保險人的同意,該保險合同轉讓和質押也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否則保險合同無效,合同的轉讓和質押也無效。但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此限,但是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總和不得超過金融監管部門規定的限額。
1、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及其保險金額,在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的情況下,保險合同無效。
2、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在人身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有權指定或變更受益人,而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必須事先徵得被保險人的同意。
3、在某些情況下,被保險人享有保險金受益權。如根據《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即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義務: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並沒有指定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並沒有其他受益人。
說的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