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虐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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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虐型消費指的是經常“花錢買罪受”的消費行為,並且此類消費者樂此不疲。
在我們祖先的年代,由於生存競爭條件惡劣,他們生活的主要內容就是覓食,每周花費在尋找和煮食食物上的時間至少20小時。然而,到了現代,人們有了先進的科學技術,便不在需要為食物操心,每周只需花30分鐘就能從超市買回所有需要的食物。對比之下,現代人要比祖先們多出來許多閑暇的時間。那麼,這些閑暇的時間怎麼打發呢?事實上,現代人的註意力已經遠遠超越了食物本身,人們所關註的問題已不僅僅是“有沒有吃的?”而是“怎麼樣可以讓我跟別人不一樣,顯得特別?”(如,“怎麼樣好吃?怎麼樣吃新鮮?”、“除了吃的,還可以做什麼其他的事情?”)
消費品所傳達的概念遠比物體本身重要,它是彰顯個人信仰、態度、社會經濟地位的名片,這也就是概念消費。普通消費品儘管也能滿足人的基本需求,但是它所傳達的概念卻為普羅大眾共有,彰顯不出消費者的獨特性。因此,消費者勢必另闢蹊徑,尋找一些能標示自己獨特性的消費方式。“自虐”式消費雖然會對消費者的身體產生消極影響,但是卻能給消費者帶來概念層次上的享受。
明知道恐怖電影很嚇人,會給心臟帶來不能承受之“驚”,卻仍義無反顧地去電影院觀看。
冬天的天氣本來就冷得讓人難受了,還有人專門耗費巨資跑去冰造旅館睡冰床,即便他們知道睡冰床並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在耳朵上打洞已經滿足不了人們的心理需求,有些人還要在舌頭上把打洞事業進行到底,根本不管自己將來吃飯是不是方便。
蹦極由bungy/bungee音譯過來,在香港、臺灣地區,人們音譯為“笨豬跳”,作這種譯法的人大概認為,如果一個人不笨的話,是斷然不會去進行這種“慘烈”的活動的吧。蹦極者通常腳系橡皮條,從約40米以上(相當於10層樓)高度的橋梁、塔頂、高樓中頭朝下跳下去。一個人如果心臟不夠強壯的話,斷然不能輕易嘗試此種運動。即便蹦極是心臟不能承受的刺激項目,一些人還是回去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