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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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異化(Selbstentfremd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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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古典哲學代表人物黑格爾把斯賓諾莎的無限實體與費希特的能動的自我結合起來,用“實體即主體”的命題闡發了辯證法和本體論的統一。在“實體即主體”命題中,黑格爾提出:“有生命的實體,只有當它是自我建立的運動時,或者說,只有當它是自我形成與自我本身之間的中介時,它才是那個真理中作為主體的存在,或者換一種說法,它才是真理中現實的存在。”這一命題中蘊含著自我異化的基本含義。
自我異化包含兩個階段:
1.主體必須將自己異化出去,與自身相區別和對立,成為他者(狹義的自我異化);
2.然後再通過揚棄對立和差別而回歸自身(自我復歸)。
通過這一狹義的自我異化和自我復歸的圓圈運動,主體實現了自身,也成就了自身。“精神”概念就是通過這一自我異化過程而到達“絕對精神”的。由於此處自我異化的主體是“精神”,故可以把它稱為“精神的自我異化”。
黑格爾有兩種自我異化理論:“精神的自我異化”和“自我意識的自我異化”。
德國哲學家拉埃爾·耶姬將異化理解為“缺乏關係的關係”(Relation of Relationlessness)。實際上是一種“有缺陷的關係”(Deficient Relation)。自我異化表現為四種積極關係的被干擾,從而變成一種缺陷關係(4個方面):
(1)自我與生活的積極關係(占有、實現)→事務的獨立性、異己性關係
(2)自我與社會角色的積極關係(占有、實現)→僵化、刻板、單向度關係
(3)自我與自身欲望的積極關係(占有、整合)→分裂,異質關係
(4)自我與周身世界的積極關係(占有、實現)→冷漠、脫鉤關係
耶姬分析了生活中我們感到“正在過的生活不屬於自我”的情況。在錶面上,此時我們面對的事務好像具有了“內在必然性”,每一件事情都變得固定和僵化。但實際上,異化生活的根源在於由生活可能性被遮蔽引發的主體性的喪失。
【現象】
很多時候我們會感到對生活的“不可控”。事務一件接著一件,仿佛具有“內在必然性”。人生似乎沒有選擇,越走越窄。我們參與其中,但是卻又置之身外。我們覺得這樣的生活是異化了的。
【問題】當我們說“個人與他自己的行為相異化”的時候,我們在說些什麼?如何理解人與自身行為的異化?
【異化生活的兩種形式】
(1) 事件具有自己的“動態機制”(Dynamic of its own)
在錶面上,異化生活中,個人感到自己所作所為並非自己所參與。這些事情並非由一個具體的對象強加給個人,仿佛具有自己的內在必然性(Internal Necessity)。事情A意味著事情B,事情B又意味著不得不去做事情C……人生於是被這種事件的必然性填滿了。
首先,在這一過程,人的異化感來自主體對這些具有必然性的事件序列的失控。這樣的生活是“缺少主體”的生活,主體持有一套自己的生活尺度(或者,主體根本放棄形成自己的生活尺度),然而卻根本沒有發生作用。在這個意義上,主體在異化生活中“根本沒有出現”或者“不在場”。
異化的實質在於生活的可能性被遮蔽起來,從而取消了生活中“實踐問題”(Practical Question)的發生(p.57)。生活的被選擇性被取消了,主體由此游離於自己的生活之外。
(2) 事件的僵化
事件的僵化表現為某一事件呈現為“不可變更”(unalterable)的狀態。這些事看起來“不得不如此”。僵化的事件是拒絕主體參與的事件。它預先替主體回答了生活中的“實踐問題”,從而構成異化的生活狀態。本質上也是對生活可能性的遮蔽。
【行為異化的實質】
(1) 上述分析都表明,行為異化實際上是對生活可能性的遮蔽(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內部原因)。生活可能性的遮蔽導致人逐漸放棄自身的主體性,最後發展為“沒有主體參與”的生活。行為異化的規範性尺度在於:人是行動的主體(Agent)和生活的主體(Subject),這意味應當對自己的生活採取一種參與、決定和負責的態度。對生活的恰當占有(appropriate)意味著掌握生活歷史的書寫權,它要求人生保持開放的可能。
(2) 生活中許多事情並不由我們做主,但並非所有不被我們決定的事情都是對我們人生的異化。
(3) 成為自己人生主人的概念並不要求對行為的“全面控制”。事情的結果也受到諸如運氣和環境的影響,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對主體來說是異化的。成為人生主體的觀點重要的是建立自身與行為之間的承認關係(affirmative relation),而不是控制關係。
耶姬從“如何理解社會角色”這一問題入手,構建了不依賴本真性的社會角色的異化理論。個人與社會角色的關係不是演員和角色的二分關係,而是非現實的主體到現實的主體的發展關係。由此,個人在非異化的社會角色中能實現自己,亦即成為一個“主體”;與之相反,在異化的社會角色中,個人則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主體。耶姬分析了社會角色異化的四個方面:外部行為要求的固定、標準化的僵化、人發展的碎片化以及社會角色人工性。
【現象】
有些時候,我們在扮演各種社會角色的時候,會覺得某些角色與自己相疏離。比如,從事一份自己並不喜歡的工作,或者在高強度的應試教育訓練下當一名學生。這些時候,我們想“逃離”那些“異化”的角色。
【問題】
當我們說“自己與某些社會角色相異化”的時候,我們在說些什麼?(如何理解社會角色異化?)
【理論準備】
(1) 基於現代本真性(Modern Ideal of Authenticity)理論的解釋
現代本真性自我理論認為本真自我(Authentic Self)與社會角色(Social Role)之間是二分對立的。社會角色是本真自我的扮演,本真的自我總是隱藏在社會角色之下。社會角色與本真自我之間充滿了張力:社會角色總是遮蔽本真自我的呈現和發揮。
現代本真性理論通過切割本真自我和社會角色解釋了社會角色異化的現象——其本質在於社會角色對本真性的遮蔽。但是,現代本真性理論面臨諸多困難:何謂本真自我?到哪裡去尋找本真自我?這樣的尋找有合理的依據嗎?即使承認自我的本真性,社會角色的作用總是異化的嗎?社會角色非異化功能如何得到理解?
(2) 基於本真自我的社會建構論的解釋
自我的社會建構論拒斥脫離社會關係的本真自我存在,但卻使得自我消融在社會關係里。個人總是甚至就是他扮演的社會角色。
這樣的理論似乎要求我們必須拒斥社會角色的異化問題。如果自我總是或就是他所扮演的社會角色(當然社會建構論不會承認自我與社會角色的關係是“扮演”),那麼,社會角色怎麼可能構成對人的異化?
(3) 社會角色作為自我形成的學校——一種關於社會角色與自我二分關係的超越
耶姬引用普蘭森納(Helmuth Plessner)與齊美爾(Georg Simmel)的社會角色理論作為構建社會角色異化理論的基礎。這兩位作者發展了社會建構理論。
社會角色具有積極和消極兩方面的作用。消極的方面,它可以構成對人的異化(詳見後文),積極的方面,它其實是人成為自己(Become oneself)的必要條件。雖然人擁有某些先天的器質性功能(或潛能),但人無法僅憑這些建構且一個充實的有意義的自我概念,因此不存在先驗的本真的自我。自我總是人進入形形色色的社會角色之後取得的。社會角色對個人來說如同一個學校,通過適應(Adopting)和占有(Appropriating)的過程,人既通過社會角色與他人發展了關係,也通過社會角色與自己發展了關係。所謂自我“非社會化的殘餘”(Unsocialized Remainder)指的是人相對於社會角色獨立自主性,這是說,人並非總是於社會角色一致,人也不是消極適應社會角色,而是藉由社會角色發展自己,因此得以保留自己的特殊性和能動性。
現代社會人承擔社會角色既是縱向的又是橫向的。從縱向來看,人在一生中需要不斷承擔各種社會角色,自我也在這個過程中得到發展,自我的歷史也在這個過程中形成。橫向來看,人在某一時期需要承擔許多社會角色,這些社會角色對個人來說是重疊的。最後,進入某個社會角色的方式也是多樣的。
這樣的理論超越了社會角色與自我的二分觀念,因為它不把社會角色與自我理解成某種實體性的概念。社會角色與自我都是某種行動(Action),某種過程(Process),某種發展(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