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比評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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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比評分法又稱DARE法(Decision Alternative Ratia Evaluation System),是一種通過確定各因素的重要性繫數來評價和選擇創新方案的方法。是指從上至下依次比較相鄰兩個指標的重要程度,給出功能重要度值,然後令最後一個被比較的指標的重要度值為1(作為基數),依次修正重要性比值,以排列在下麵的指標的修正重要度比值乘以與其相鄰的上一個指標的重要度比值,得出上一指標修正重要度比值。用各指標修正重要度比值除以功能修正值總和,即得各指標權重。
環比評分法適用於各個評價對象之間有明顯的可比關係,能直接對比,並能準確地評定功能重要度比值的情況。
在運用時每個要素只與上下要素進行對比,不與全部的要素進行對比。評分時從實際出發,靈活確定比例,沒有限制。
舉例[1]
A = 1.5B;B = 2.0C;C = 3.0D
功能名稱 | 暫定繫數 | 修正繫數 | 功能評價繫數 |
(1) | (2) | (3) | |
A | 1.5 | 9.0 | 0.47 |
B | 2.0 | 6.0 | 0.32 |
C | 3.0 | 3.0 | 0.16 |
D | ------ | 1.0 | 0.05 |
合計 | 19.0 | 1.00 |
第一,將評分對象按照功能相近、重要性或實現困難度相近的原則,順序記入第一欄;
第二,由上而下將相鄰兩個要素的功能對比評分,作為暫定繫數,記入第二欄;
第三,對暫定繫數進行修正。D的暫定繫數定為1,則C的修正繫數為3,B的修正繫數為6。
- ↑ 現代企業管理,浙江理工大學,第十一章 技術管理 第三節 價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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