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5个条目

民間仲裁機構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民間仲裁機構[1]

  民間仲裁機構是指不隸屬於行政機關且僅根據當事人雙方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仲裁機構,它與普通仲裁相對應,反映了仲裁的本義,世界各國及國際上的仲裁機構通常都是民間性質。

民間仲裁機構的特點[1]

  民間仲裁機構基於其民間性質主要有四個特點:

  (1)行使仲裁權必須以雙方當事人自願為前提;

  (2)只能就一定範圍的爭議行使仲裁權,一般限於民法商法所調整的領域,故稱為民商事仲裁;

  (3)無權採取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強制執行等強制性措施,需要法院的支持;

  (4)作出的裁決有強制性。以上特點也反映了普通仲裁的特點,即它以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願為立足點,同時又受到國家法律的調整和一定程度上的監督、協助,因而不完全是當事人的自治。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1.0 1.1 單國軍 睢素利等編著.中國仲裁實務.中國發展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1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连晓雾.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民間仲裁機構"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