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費用選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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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費用選擇法是衡量財政支出效益的一種方法。它是指對每個備選的財政支出方案進行經濟分析時,只計算備選方案的有形成本,而不用貨幣計算備選方案支出的社會效益,並以成本最低為擇優的標準。
最低費用選擇法的主要特點是,不用貨幣單位來計量備選的財政支出項目的社會效益,而只計算每項備選項目的有形成本,並以成本最低為擇優的標準。
運用最低費用選擇法的步驟大體如下:
首先,根據政府確定的目標,提出多種備選方案。
其次,以貨幣單位為統一尺度,分別計算出各備選方案的各種有形費用並予以加總。在計算費用的過程中,如果遇到需要多年安排支出的項目,也要用貼現法折算出現值,比保證備選方案的可比性。
最後,按照費用的高低排出順序,以供決策者選擇。在目標既定的情況下,費用最低的備選方案為最優方案。
最低費用選擇法多被用於軍事、政治、文化、衛生等財政支出項目上。運用此方法確定最佳支出方案,難點不在技術,而在於被選方案的確定。因為,所有備選方案應能無差別地實現同一個既定目標,據此再選擇費用最低的方案,但要做到這一點是很困難的。
最低費用選擇法的運用舉例列化[1]
舉例:目標培養10000名農學專業大學生
方案 | 成本 | 選擇順序 |
---|---|---|
新建農學院 | 徵地、建校舍、聘教師和管理人員 | 4 |
擴建現有農學院 | 擴建校舍、增聘教師 | 3 |
舉辦電大農學專業 | 增添電教設備、聘教師 | 2 |
舉辦自考農學專業 | 組織輔導、考試等 | 1 |
如果上述備選方案能誤差別地實現同一目標,我們就選擇成本最低的,即第四種方案。
- ↑ 天津財經大學財政系(課件).《財政學》[M].第四章 財政支出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