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型證券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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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型證券組合追求基本收益(即利息、股息收益)的最大化。能夠帶來基本收益的證券有:附息債券、優先股及一些避稅債券。
收入型組合要實現的目標是風險最小、收入穩定、價格穩定,其收益幾乎都來自基本收益,債券是利息收益,優先股是股息收益。適合入選收入型組合的證券有高收益的債券、優先股和高派息低風險的普通股。這些證券一般都有穩定、定期的收益,能滿足投資者日常開支的需要。
收入型證券組合的主要功能是為投資者實現基本收益的最大化。從組合獲得的收入可能代表投資者的部分或全部收入。收入型組合的投資者不僅限於中等收入或低收入階層,作為一種投資目標,高收入階層也可能有此需要。在收入型組合的管理中可能會出現兩種極端的情況。一種情況是投資組合不夠大,即使購買了投資性很強的普通股也仍不能滿足對收入的需求。這時,解決問題的出路就只好在組合之外找了,即必須從家庭、朋友甚至國家那裡尋求幫助。否則,只好放棄組合。另一種情況是有錢人有一大筆資金要投資於收入組合以獲得穩定的收入。這時組合管理的任務就不僅是使基本收入最大化,還要考慮如何為投資者避稅。大多數收入型組合的投資者介於這兩者之間,既無巨量的財富,又不完全依靠投資收入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