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計劃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抽樣計劃(Sampling Plan)
目錄 |
抽樣計劃主要有以下二種含義:
1、抽樣計劃:是指營銷調查者從總消費群體中抽取一小部分樣本進行研究,然後得出關於總體結論的過程。樣本是指從總體中挑選出的能代表總體的一部分。理論上,樣本應具有代表性,以便調查者能準確地估量總體的思想與行為。
2、抽樣計劃:一個抽樣計劃是指每一批中所需檢驗的產品單位數,(樣本大小或一連串的樣本大小),以及決定該批允收率的準則(允收數及拒收數)。
樣本可在批內所有各單位全部組裝完成後抽取,或在批組裝時抽取,在這種情況下,批的大小須在任何樣本單位抽取前決定,如果樣本單位是在批組裝時抽取,如果在該批完成前即已達到拒收數,則已完成的此部分產品,應予拒收,不良產品的原因須先查明,並採取矯正措施,在此之後才可開始新的批。
當使用雙次或多次抽樣時,每一樣本應從整個批中抽取。
1、單次抽樣計劃:檢驗的樣本單位數,應等於抽樣計劃中所定的樣本大小,如樣本中發現的不良品個數小於或等於允收數時,則認為可以允收該批。如不良品的個數大於或等於拒收數時,則拒收該批。
2、雙次抽樣計劃:檢驗的樣本單位數,應等於抽樣計劃中所確定的第一次樣本大小。如第一次樣本中發現的不良品個數小於或等於第一次的允收數時,則認為可以允收該批,如第一次樣本中發現的不良品個數大於或等於第一次的拒收數時,則拒收該批。如第一次樣本中發現的不良品個數是介於第一次允收數與拒收數之間,則應檢驗同樣大小的第二次樣本。第一次及第二次樣本中發現的不良品個數,應加以累計。如累計的不良品個數等於或小於第二次允收數時,則認為可以允收該批。如累計的不良品個數等於或大於第二次允收數時,則應拒收該批。
3、多次抽樣計劃:多次抽樣的計劃的程式與雙次抽樣計劃所規定的相類似,最多可以七次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