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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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手工印刷[1]
手工印刷是指從續物到收物、印版的上下移動、刮板刮印等均為手工操作。
手工印刷的起源[2]
早期的手工雕版印刷工藝,是把木材鋸成小塊,把字寫在薄紙上,反貼於上,用刀雕刻,使筆劃凸出在板上,然後蘸墨印刷。由於這種方法要用刷子,故稱“印刷990這種方法比手寫工效高,但浪費太大,一部書印好後,雕刻的字除再版別無用處。
宋仁宗慶歷年間(1041~1048),畢升發明瞭“活字版”,其法用粘性膠泥,製成四方形薄片,上刻單字,每一字一印,用火燒硬,叫“泥活字”。其工藝為先備好一鐵板,上鋪松脂或膜,鐵板四周加鐵框,在框內排好字,用火烤,待松脂燒化後壓平、刷墨,即可印書。與這種方法近似的是木活字印刷,其法是先在板上刻好字,再把每字鋸開,成單獨活字,排版時把木字排在盒裡,用竹片夾住,刷墨印刷。
元代出現了“套印”,即用黑、紅兩色印書。其法是用大小相同的兩塊木板,將要刻的字畫按不同顏色要求分別雕刻,分兩次印刷。由於印刷時兩塊板框要完全吻合,顏色套準,所以也叫“套印”或“套版”。
明末,在套版基礎上又發展為更複雜的短板印刷,即把同一版面分成若幹塊大小不等的版面,根據需要刷不同顏色,逐塊印到同一紙上,拼集成為一個整體,稱為“木板水印”。
手工印刷的特點[3]
手工印刷的特點:操作設備便宜、簡單;多種材料、形狀的承印物都可進行手工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