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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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維修管理制度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國家對房屋維修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制定的,有企業特色的規範企業員工維修工作的規章制度。[1]
房屋維修管理制度的制定[2]
在房屋維修管理過程中,需要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其中包括定期檢查維修制度、巡迴檢修及搶修制度、房屋維修管理的責任範圍制度和定期保養、修繕制度。
1.定期檢查維修制度
定期檢查維修制度包括定期普查制度、冬雨檢查制度以及大風、大雨雪、有感地震以後的臨時檢查制度等。對於房屋的不同結構部位及不同裝修設備還要有定期維修更換制度。工程管理部門一般每年都要對所管房屋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大都利用冬閑時間,安排在每年年初至3月15日前完成。房屋普查要逐幢逐間對房屋的使用狀態、基礎、結構、材料的破損變形受力狀況、裝修設備的完好狀況逐項進行全面檢查,認真記錄,並對整幢房屋及各分項的完好等級做出準確評價,填列表格,以便房管部門安排年度維修計劃。普查應由房管員直接負責本管片的房屋普查,對重要建築物及重點危舊房屋還要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每次普查發現的問題都要及時彙總分析,及時安排維修。
2.巡迴檢修及搶修制度
確保房屋的安全僅有定期檢查維修制度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進行經常性的檢修。當出現火災、爆炸、雷擊、漏電、塌房等意外災害事故時,還要有必要的搶修制度。一般情況下,要求每個房管員每個月至少對所管房屋走訪一遍,水、電、電梯等維修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制度,做到零修不過夜,急修不超過4h的檢修要求。同時,維修人員還要堅持對所分管房屋隨時進行巡迴檢查,隨時發現各種需要維修保養的隱患。當發生各種意外災害時,要求建立搶修人員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及時趕到現場進行全力搶修。
3.房屋維修管理的責任範圍制度
房屋維修管理是一項十分複雜的系統工程。從產權的多元化到房屋使用範圍的自用和共用,如果沒有明確的維修責任的劃分,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益都難以保證。另外,物業服務企業應對所管房屋各項檢修範圍責任落實到人,資金、材料落實到班組。每一問房屋都要建立完備的檔案和檢修記錄。對重要建築物和危險房屋還要委派專人定時巡迴檢修。
4.定期保養、修繕制度
要保證房屋的完好率,並儘可能延長其有效使用壽命,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在房屋的管理維修方面,就絕不能只修不養。要訂立科學的保養、更換制度,以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延長其使用壽命。例如,房屋的紗窗每3年左右就應該刷一遍鉛油保養;外牆每10年應徹底進行一次檢修加固,更換脫落、風化、鹼酥、鬆動的磚。定期保養、更換維修是保證房屋使用安全、完好的非常重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