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加碼攤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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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加碼攤平法是指當所購買股票被高檔套牢後,待其股價跌到一定程度,再按照原來所持股數加碼買進,以達到攤低成本的目的。採用此種加碼攤平方式,若股價一旦回升一半,則可保本;若回升一半以上,即可獲利。
平均加碼攤平法的作用[1]
平均加碼攤平法是將投資資金分成三等份,分三次投入,每次投入相等的資金的方法。有以下三種情形:
(1)第一次投入後,股價上升,賣出股票獲利了結。
(2)第一次投入後,股價下跌,進行第二次投入。
例如,投資者以1萬元資金投入,即每股10元的價格買進某種股票1000股以後,股價出現急速跌落,當跌至每股8元時,再以1萬元的投資金額購進250股,這樣購進股票的平均成本就只有8.89元了,當該股回升至每股8.89元時,即可夠本,超過8.89元則可獲利(忽略交易規則限制及所有的交易稅費,下同)。
(3)第一次投入後,股價下跌;進行第二次投入,股價繼續下跌;進行第三次投入,股價開始轉升,只要股價回升到第二次投入時的價位,即可保本獲利。
例如,投資者以每股10元的價格買進某種股票1000股以後,股價出現急速跌落,當跌至每股8元時,再以1萬元的投資金額購迸1250股,第二次購入後,股價還出現跌落,當跌至每股6元時,再以1萬元的投資金額第三次購進1667股,這樣購進股票的平均成本就只有(10000+10000+10000)/(1000+1250+1667)=7.66(元)了,當該股回升至每股7.66元時,即可夠本,超過7.66元則可獲利。
- ↑ 蘭虹,王文君編著.證券投資學新編.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