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其他直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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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其他直接費核算是指預算定額分項中除間接費定額規定以外的工程直接費。
工程其他直接費核算包括:施工現場直接耗用的水、電、蒸氣等費用,施工現場發生的二次搬運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流動施工津貼,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鐵路、公路工程行車干擾費,送電工程干擾通訊保護措旄費,特殊工程技術培訓費等。
其他直接費是工程直接費的組成部分。在計算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時,按規定的取費率計算,也可直接計入預算定額分項中,但不得重覆計算。在實際工作中,其他直接費中的一些費用很難與施工生產中發生的正常的人工費、材料費區分清楚,可按照費率計取計入“人工費”、“材料費”等成本項目內核算。為了使實際成本與預算定額的口徑一致,在編製成本報表時,應將預算成本的成本項目按照要求進行調整。
建設單位對於支付給施工企業的建築安裝工程價款(包括其他直接費)記入“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帳戶歸集實際發生的其他直接費。
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在工程費用中就列有“其他直接費”項目。1985年3月5日,國家計委和建設會計核算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直接費”項目大大增加,其中劃入了一部分獨立費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