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農業出口產值比重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工農業出口產值比重是指一國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出口商品產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百分比。
外向型經濟首先要求擴大出口,提高出口商品在工農業生產中的比重,因此,可以把工農業出口產值比重作為規劃和考核外向型經濟的綜合指標之一。
其計算公式為:
工農業出口產值比重= | 出口商品比重 |
× 100% |
工農業總產值 |
選擇這一指標反映外向型經濟的數量特征,有以下優點:
首先可以看出,要提高工農業出口產值比重,必須使出口商品產值的增長超過全部工農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
其次,工農業出口產值比重的分子、分母兩項數字,其統計範圍、計算方法、價格規定及資料來源等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反映的情況比較準確;
第三,工農業總產值、工農業出口產值等資料統計都有一定基礎;
第四,利用上式,還可以分別求出工業出口商品產值比重、農業出口商品產值比重以及主要商品出口產值比重等指標。
計算工農業出口商品產值比重應用不變價格,對出口和內銷商品進行統一核算,這樣才能正確反映工農業生產的出口比例,消除價格和匯率對這一比例的影響。
用工農業出口產值比重反映了外向型經濟的發展程度,其局限性表現為僅在生產領域里進行統計和描述。從市場經濟角度看,採用商品銷售總值代替總產值更恰當,上式可改為:
工農業出口銷售比重= | 出口商品銷售總值 |
× 100% |
全部工農業商品銷售總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