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包乾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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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包乾收費是指採用定額包乾形式向委托單位收取代辦勞務費和代墊市內運輸費、貨位使用費(不包括墊付給交通部門的運雜費)的收費辦法。
採用定額包乾收費的收費辦法,應按不同業務類型(鐵路、公路、水路、航空、接運、發運、中轉分運、水陸聯運),區分不同的發運方式(直調直送、直調進倉、庫調),分別不同大類商品逐項測算費用開支情況,並制訂出每噸商品費用定額,即定額收費率。據以計算收費。其計算公式:
定額包乾收費=代運商品噸數×定額收費率
在商業儲運企業會計中,定額包乾收費可以作為代辦業務收入,全部轉入“儲運業務收入——代辦運輸收入”帳戶_也可採用收回代墊費用與收取勞務費分流的核算方法,即在定額包乾費用中再區分代墊費率和勞務費率,按代墊費率計算的定額包乾費沖減“業務應收款”帳戶,按勞務費率計算的應收勞務費收入記入“儲運業務收入——代辦運輸收入”帳戶。前者應註意兩個問題:
一是在交納營業稅時,按代墊費率扣除屬於代墊性質的定額包乾收費後計算,以免多交代墊費用部分的營業稅;
二是各項代墊費用的支出,應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這兩種處理方法的會計分錄如下:
第一種方法。
平時支付代墊費用時:
貸(減):銀行存款
定期向委托單位結算定額包乾費時:
借(增):業務應收款
貸(增):儲運業務收入——代辦運輸收入
第二種方法。平時支付代墊費用時:
借(增):業務應收款
貸(減):銀行存款
定期向委托單位結算定額包乾費時:
借(增):業務應收款(應收包乾費額)
貸(增):儲運業務收入——代辦運輸收入
貸(減):業務應收款(實際代墊費額)
這種作法,實際支付代墊費與結算應收代墊費發生的差額,直接體現在勞務收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