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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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藥是指在體表或某些粘膜部位應用,具有治療作用的藥物。外用藥是治療皮膚病的主要手段,它不僅能使外用劑中的藥物直接作用於皮膚損傷處、而且避免了病變部位與致病物質及外部惡化因數接觸。但由於外用藥劑型多,濃度不同,作用各異,所以正確掌握外用藥的使用方窪,對於實施治療方案及達到治療目的關係密切[1]。
外用藥的種類[1]
(1)粉劑:粉末狀的外用藥;
(2)軟膏劑:是外用藥的主體,有油性軟膏、乳劑性軟膏、水溶性軟膏和混懸性基質(凝膠)等;
(3)溶液:將藥物溶解於溶劑中的外用藥,包括非揮發性的水溶液和將藥物粉末混合於水、乙醇中的洗劑;
(4)硬膏:在布片上塗抹粘著劑,是含有主藥和基質的外用藥
(5)噴霧劑:噴霧狀的外用藥;
(6)膠帶狀劑:通過粘著劑將主藥塗抹在聚乙烯膠帶上的外用藥,在皮膚病治療中用作含皮質激素的外用製劑;
(7)其它:有糊劑(泥膏)、擦劑等。
外用藥使用的註意事項[2]
(1)選用藥物時要註意它們的配伍禁忌:如硫磺不能與汞劑合用(白癜風可例外)否則產生黑色素造成皮膚不應有的黑色素的沉著。有機酸類不宜加在乳劑或振蕩合劑中,因為混合在一起會使這些劑型破壞。用碘劑的病人在眼周圍不得塗用汞劑,否則會造成嚴重刺激出現角膜炎甚至失明。
(2)皮損面積較廣泛或者是全身性的,為了避免大面積用藥吸收後引起中毒,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藥物濃度要低。② 藥物的性質應溫和而無刺激性或刺激性較小。③ 全身可採用不同型的藥物分段或間隔治療。
(3)用藥過程中應註意有無過敏反應,首次應用刺激性大的藥物時,宜小面積試用,待無反應後再開始搽用,用藥不宜太多,應有針對性,且不引起刺激為原則。
(4)要向患者詳細說明外用藥的正確使用方法,用藥的時間、次數,塗藥前後的清潔方法等。總之,選用外用藥治療皮膚病,必須認真考慮疾病的階段、程度、範圍來選用藥物的劑型濃度、應用時間和使用聲法。在用藥過程中密切觀察用藥反應,療效。再認真靈活的進行分析、總結、調整、掌握好使用原則,達到預期的最佳治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