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手机看条目
善意侵權是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或銷售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產品的行為,可以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情況。
依我國《專利法》規定,所謂的“不知情”應是: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是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合法來源的情況。這種行為儘管是因不知情而為,但仍然是侵權行為,只是因為其屬善意而為,因此不負賠償責任。但是此種行為只限於使用或銷售,製造或進口行為的行為人有義務註意其製造或進口的產品是否為他人的專利產品。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复制该内容请前往MBA智库App
頁面分類: 小作品 | 專利術語
百科VIP
无广告阅读
免验证复制
消息
昵称未设置
未开通
收藏夹
账号安全中心
我的页面
我的贡献
我的讨论页
我的设置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
添加图片(选填)0/9
提交成功
反馈结果请前往 MBA智库App 查看 (我的 > 帮助与反馈 > 我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