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庫存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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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商品庫存定額[1]
商品庫存定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條件下,根據具體經營情況,為保證商品正常銷售所制訂的合理的庫存標準。
商品庫存定額,分天數定額和數量(金額)定額兩種:
1.天數定額。
天數定額是按照商品的正常周轉,先確定最低和最高儲存天數,再確定平均儲存天數。
(1)最低儲存天數是指在正常周轉情況下,商品儲存最少要保證多少天的銷售,如果少於這個天數,就意味著有脫銷的可能。
最低儲存天數=進貨在途天數+銷售準備天數+商品陳列天數+保險(機動)天數。
進貨在途天數指商品從購進地運到企業所需的時間;銷售準備天數指貨到以後,驗收、入庫、作價、記帳、挑選整理、提貨等過程所需的時間;商品陳列天數指在櫃臺、貨架、櫥窗中陳列的商品可供銷售的天數;保險(機動)天數指為防止因購銷條件變化或運輸中出問題而造成脫銷的機動天數。這些天數主要根據經驗來確定。
(2)最高儲存天數是指在正常周轉情況下,儲存的商品最多可供銷售的天數,超出這個天數,就意味著有出現積壓的可能。
最高儲存天數=最低儲存天數+進貨間隔天數
進貨間隔天數,是指在商品正常周轉的情況下,兩次購進商品的間隔天數,也就是平均每次進貨可供銷售的天數。
(3)平均儲存天數是指在正常情況下,儲存的商品平均可供銷售的天數。
平均儲存天數=(最低儲存天數+最高儲存天數)÷2
在實際工作中,通常把平均儲存天數作為庫存天數定額,或略高於平均儲存天數,以保證供應。
2.數量(金額)定額。
規定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應當經常儲存多少商品,這對於掌握日常進貨,安排倉容和計算商品資金都比較方便。其計算。公式為:
數量(金額)定額=天數定額×平均日銷售量(金額)
- ↑ 戴宗如.批發與零售業務經營.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0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