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員受益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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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受益信托(Employee Benefit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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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受益信托—是公司為雇員提供各種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從員工的工資或公司利潤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資金,交給信托機構,委托後者加以管理和運用,並約定信托的目的是為了本公司員工。雇員受益信托的委托人是雇員所在的公司,受益人是公司雇員,受托人常為各類信托機構。
雇員受益信托最早出現在美國。
在西方國家,促進雇員受益信托迅速發展的直接動力有二:一是各國制定的相關制度與法令;二是相應的稅法改革。
1、雇員受益信托的直接目的是為了雇員利益,為退休的職工或未到退休年齡而不幸致殘的職工提供生活來源。
2、另外也為了鼓勵職工和幫助職工積累財產,激勵職工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企業管理,分享公司經營利潤。
3、對企業來說,雇員受益信托是企業公司為激勵雇員的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率。
4、增加公司收益,吸收優秀雇員,享受稅收優惠而設立的。如美國,在信托財產的積累期間,信托財產的收入和資本利的免交州和聯邦政府的所得稅,為雇員收益信托的發展提供了寬鬆的條件。
雇員受益信托主要有養老金信托、財產積累信托、職工持股信托、其他雇員受益信托。
1、養老金信托
養老金信托—指信托機構接受委托人定期交納的養老基金,負責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併在雇員退休後定期向其支付退休金的一種信托業務。養老金信托是以養老金制度的建立為基礎設立的。
2、財產積累信托
財產積累信托指把職工的財產積累儲蓄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運用,以便將來能形成一項財產的一種指定金錢信托業務。
3、職工持股信托
職工持股信托—指將職工買入的本公司股票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和運用,退休後享受信托受益的信托安排。交給信托機構的信托資金一部分來自於職工的工資,另一部分由企業以獎金形式資助職工購買本公司股票。它以職工持股制度為基礎。
4、其他雇員受益信托
1)利潤分享信托
利潤分享信托是為職工將來分享公司利潤而設立的。其特點有四。
2)儲蓄計劃信托
其目的是為了向職工提供更多的退休收入。
1、由企業員工組成一個員工儲蓄委員會,由該委員會與信托機構簽定信托契約,約定自員工每月月薪(含年終獎金、紅利等)中,提存一定比率的金額或含企業所配合提供的獎助金。
2、由受托的保管銀行將此自由參加的信托持股基金,委托該信托機構按照契約的約定買進投資員工所服務公司的企業集團上市股票或委托人指定的國內外共同基金,這一個由員工自由參加、共同持有的信托資產。
3、在服務於該企業期間原則上不能拿出,僅在信托成員(即參加的員工)退休或離職、解雇時方得視為信托終止,並按照約定的決算方式,分別計算每位信托人的信托財產,對退出員工依其持分折換現金或契約約定的方式交付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