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爾的人格特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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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爾的人格特質理論(Cattell's Theory of Personality Tr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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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卡特爾(R.B.Cattell)受化學元素周期表的啟發,用因素分析法對人格特質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基於人格特質的一個理論模型。模型分成四層:個別特質和共同特質;錶面特質和根源特質;體質特質和環境特質;動力特質、能力特質和氣質特質。
A. 錶面特質和根源特質。錶面特質是指從外部行為能直接觀察到的特質;根源特質是指那些相互聯繫而以相同原因為基礎的行為特質。錶面特質和根源特質既可能是個別的特質,也可能是共同的特質。它們是人格層次中最重要的一層。
B. 體質特質和環境特質。在根源特質中可以在分為體質特質和環境特質兩類。體質特質是由先天的生物因素決定;而環境特質則由後天的環境決定。
C. 動力特質、能力特質和氣質特質。動力特質是指具有動力特征的特質,它使人趨向某一目標;能力特質是表現在知覺和運動方面的差異特質包括流體和晶體智力;氣質特質是決定一個人情緒反應速度與強度的特質。
雷蒙德·卡特爾對人格特質理論的主要貢獻在於提出了根源特質。1949年,卡特爾用因素分析法提出了16種相互獨立的根源特質,並編製了《卡特爾16種人格因素測驗》(16PF)。這16種人格特質是:
樂群性、聰慧性、情緒穩定性、恃強性、興奮性、有恆性、敢為性、敏感性、懷疑性、幻想性、世故性、憂慮性、激進性、獨立性、自律性、緊張性。
卡特爾認為在每個人身上都具備這16種特質,只是在不同人身上的表現有程度上的差異。
雷蒙德·卡特爾是在英國成長的美國伊利諾大學心理學教授,用因素分析法研究人格特質的著名代表。他同意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的看法,認為人格中有共同特質和個別特質,但認為奧爾波特列舉的特質太多、太繁,於是把1萬多個形容人格特質的詞歸類為171個,然後用統計方法歸併為35個特質群,卡特爾稱之錶面特質。錶面特質是可直接觀察的個體行為的外在表現,不是人格的本質。為探究人格的基本特質,卡特爾運用因素分析法對35個錶面特質進—步加以分析,獲得16個根源特質。錶面特質和根源特質是有層次的,前者是錶面的,可直接觀察的,後者是內蘊的、本質的、隱藏在錶面特質後面和人格結構的內層,只能通過錶面特質去推知和發現,為此卡特爾設計了—種16項人格因素問卷(16PF),用以測量16個根源特質。
卡特爾十六種人格因素測驗(簡稱16PF)是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人格及能力測驗研究所卡特爾教授經過幾十年的系統觀察和科學實驗,以及用因素分析統計法慎重確定和編製而成的一種精確的測驗。這一測驗能以約四十五分鐘的時間測量出十六種主要人格特征,凡具有相當於初三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都可以使用。
16PF測驗在國際上頗有影響,具有較高的效度和信度,廣泛應用於人格測評、人才選拔、心理咨詢和職業咨詢等工作領域。該測驗已於1979年引入國內並由專業機構修訂為中文版。
十六種人格因素是各自獨立的,相互之間的相關度極小,每一種因素的測量都能使被試某一方面的人格特征有清晰而獨特的認識,更能對被試人格的十六種不同因素的組合作出綜合性的瞭解,從而全面評價其整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