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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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紙(Occupation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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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紙是指屋宇署所發出的占用許可證,是一份證明物業符合標準的重要文件。
所有取得香港政府批准而依照香港建築物條例興建的物業,在發展商完成興建後,屋宇署會對物業進行檢驗,若證明單位結構安全並適合居住,便會發出入伙紙予該物業,讓業主或租客入住使用。入伙紙一般都會登記於土地註冊處,供市民查閱。
入伙紙上列明瞭多項有關物業的資料,當中最主要的是有關物業各樓層之單位數目及屋宇署所規定的物業用途。由於物業各層的用途範圍可能並不相同,因此,市民在查閱物業入伙紙時必須審慎,若發現物業現時之用途與入伙紙的記錄不同時,市民應儘快尋求法律意見,以瞭解上述問題會否對物業業權造成影響。
另外,亦可從入伙紙的日期得知物業的樓齡,這亦是一項市民應留意的資料,因為物業的樓齡是銀行批予按揭貸款時所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樓齡愈大,銀行的放款年期會愈短,而所批的貸款額亦可能相對較少,而有個別銀行更不會貸款給樓齡超過30年的物業,所以物業的樓齡對市民選擇物業有很大影響。
很多市民會對入伙紙及滿意紙產生混淆,其實兩者性質並不一樣,絕對不能混為一談。正如前文提及,入伙紙是由屋宇署發給已建成並經驗證結構合格的樓宇;而滿意紙則是在發展商完成所有批地條款後才發出的,因為現時政府在批出土地時,同時會列出許多發展該塊土地的規定條款,例如是建路、建行人天穚或建公園等,發展商必須完成所有建設,政府才會批出滿意紙,當物業取得滿意紙後,其權益才會成為法定產業權(Leg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