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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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理論是揭示財富在社會成員間分配的經濟學理論。分配理論研究的重點,是回答一個問題:財富是如何分配的?
分配理論分為狹義和廣義之分。廣義的分配理論,研究的是一切社會形態下,財富是如何分配的。狹義的分配理論,研究的是自由市場經濟下的社會財富如何分配。當前分配理論,一般指自由市場經濟下的分配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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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問題不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動物界也有分配現象。例如,一些群居的肉食動物,就存在分配現象,狼群的分配原則,是強壯的狼先吃食物,強壯的吃完後,瘦弱的才能吃。獅群也存在類似的分配現象。獅群捕獲獵物後,一般享受食物首先是雄獅,然後是地位最高的雌獅,其他獅子再次,幼獅最後。
人類的分配,可以溯源至人類的祖先:猴群。猴群的食物分配,與狼群、獅群差異不大,也是按照地位和強弱的順序來分配的,地位最高的猴子,也即猴王先享用食物,然後才是其他的猴子。
人類社會與動物群體如猴群區別出來,重要原因,在於人類社會擁有關於財富分配法律,以及保障法律得到實施的國家權力。但是,存在國家權力,並不意味找分配的公平合理,因為國家權力不一定人人都擁有,不一定為所有人服務。
人類歷史上,國家權力的形式可分兩種:國家權力為一部分人擁有,國家權力為人人擁有。這兩種社會中,財富分配的形式有所不同。也即人類社會分配,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國家權力少數人擁有階段、國家權力人人擁有階段。
國家權力為少數人擁有的社會,國家權力一方面保護產權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國家權力往往為擁有權力的少數人服務,保障少數人獲得大量財富。
在國家權力為少數人擁有的社會,財富分配的一大特色,就是財富分配按身份來分配。例如,國家權力為少數人擁有的社會,就可能存在三種身份的人:統治階級(擁有國家權力)、自由民(無國家權力,但擁有人身自由權)、奴隸(沒有人身自由權)。擁有國家權力、身份為統治階級的人,這些人能分配到更多的財富。而擁有基本人身自由權的人,這些人能夠分配到一定的社會財富。而連基本人身自由權都沒有的人,如奴隸,分配到的財富就更少了。
例如,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封建帝王及其家族為國家權力的所有者,封建帝王及其家族憑藉對權力的壟斷,分配到了大量的財富。例如,中國的明朝後期,朱元璋的約10萬名後代無須勞動,便擁有大量的封地和財富,而廣大底層老百姓生活卻十分艱辛,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的農民起義和明朝的滅亡。
在西方一些奴隸制國家,國家權力被奴隸主控制,奴隸連基本的人身自由權都沒有。在奴隸制國家,奴隸主分配到大量財富,而奴隸分到的財富就少的可憐,往往只能維持生存。
國家權力為人人擁有的社會,政府收取的稅收僅僅用於維持政府的日常運轉,並無盈餘。同時,國家權力為人人擁有的社會,產權往往得到保護,經濟體系也往往為自由市場經濟。
國家權力為人人擁有的社會,社會財富的分配,往往主要按照要素的價格來分配。例如,勞動按照勞動力的價格,勞動工資率,來分配;資本按照資本的價格,利息率,來分配。
對此時社會財富的分配,近、現代經濟學家做了大量的研究。對此時的社會財富分配,比較著名的有三位一體公式、四位一體公式、五位一體公式,分別代表了分配理論的不同發展階段。
國家權力為人人擁有的社會,國家往往會對生活困難的群體提供一定的福利,這其實是一定程度上的按需分配。
分配理論中,比較著名的有三種分配理論,分別是三分法、四分法和五分法。這三種分配理論,分別代表了分配理論的不同發展階段。
法國經濟學家薩伊提出,社會總收入分為三個部分:勞動工資、資本利息、土地地租。 [1] 美國經濟學家克拉克提出了邊際生產力分配理論,認為勞動工資等於最後一單位勞動創造的產品的價值(勞動的邊際產品價值)、資本利息等於其最後一單位資本創造的產品價值(資本的邊際產品的價值)。 [2]
邊際生產分配理論遭到一些主流學者的強烈批評,如國際上著名的《收入分配理論》一書的作者布朗芬布倫納教授就批評邊際生產力論僅僅考慮要素需求方,並沒有考慮要素供應方。 [3]
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認為,財富(馬歇爾稱為國民收益或全國純收入)分為四個部分:勞動工資、土地地租、資本利息、企業家利潤。
四分法考慮到了企業家(經營管理)在經濟發展中的巨大作用,是經濟學理論和分配理論上的一次重要進步。 [4]
三分法、四分法均沒有充分考慮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而在現代經濟中,政府具有十分關鍵的作用。政府的作用,突出表現在保護產權和提供公共設施如道路等。
華人經濟學家汪林海提出了五分法(五位一體公式),認為社會財富分為五個部分:勞動工資、土地地租、資本利息、企業家利潤、政府稅收。 [5]
五分法因與現實中的分配一致,從而受到各界的接受。今天,一家企業的經營成果,確實分為了五個部分:工人工資、地租(房租)、銀行貸款利息、政府稅收、企業家利潤。
財富的分配主要有五種形式:按勞分配、按需分配、按資分配、按身份分配、按權力分配。現實的人類社會中,財富的分配方式,往往是多種分配方式並存。
按勞分配是指社會財富按照勞動貢獻來分配,誰的勞動投入多,貢獻大,誰就分配得多。按勞分配是人類社會存在最早的分配方式,不同社會形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按勞分配。公務員的工資、企業家的利潤,從經濟學理論上,都屬於勞動報酬,是按勞分配的一種形式。
按需分配,是指按照社會成員的需求來分配。近現代國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按需分配的情形。高福利國家裡,老百姓生病了,國家給予治療,實際上是按需分配的情形。
按資本分配,是指社會財富按資本的多少來分配。擁有更多的資本的人,就能獲得更多的資本利息,從而獲得更多的收入。當今,由於通貨膨脹的存在,導致存款實際利率很低,從而,按資分配的情形受到很大削弱。需要指出的,企業家經營企業獲得利潤,不能全部視為資本利息。因為,很多企業產生利潤的根源,在於企業進行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從而,企業的利潤,是科技人員創新和企業家創新的勞動報酬,並不是資本利息。
按身份分配,是指按照社會成員的政治地位和身份來分配。按身份分配,在封建社會、奴隸社會比較常見。
按權力分配,是指按照社會成員實際擁有權力的大小,來分配財富。在一些吏治腐敗的國家,國家權力一定程度上落入到個人 手裡。這些個人利用手中的權力,獲得大量的財富,這是典型的按權分配的一種情形。
現實的人類社會中,往往是上述幾種分配方式並存。例如當今世界的主要國家,往往既存在按勞分配,也存在按需分配、按資本分配等,甚至也存在按身份分配和按權力分配。
分配理論與價格理論密切相關。因為在自由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富是按照要素(勞動、資本等)的價格來分配的,例如, 勞動是按照勞動力的價格,勞動工資率,來分配的,資本是按照資本的價格,資本利息率,來分配的。從而,分配理論可視為價格理論的一個具體應用。從而,不同的價格理論之下,往往具有不同分配理論。 [6]
人類歷史上出現過兩種主要的價格理論,勞動價值論和邊際效用價值理論。以德國社會學家Marx為代表的按勞分配理論,其理論基礎就是勞動價值論。而美國經濟學家克拉克的邊際生產力分配論,其理論基礎,就是邊際效用價值理論。
1. 薩伊.政治經濟學概論.商務印書館,1997:353-361
2. 克拉克.財富的分配:商務印書館,1981:130-141
3. 布朗芬布倫納.收入分配理論:華夏出版社,2009:160
4. 馬歇爾.經濟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64:216-294
5. 汪林海.價格理論:中國世界圖書出版社,2008:243
6. 布朗芬布倫納.收入分配理論.華夏出版社,200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