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劈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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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劈稅率是指對分配股息的利潤和未分配股息的留存利潤採取不同的公司稅率。一般說來,對分配股息的利潤適用的公司稅率要比留存利潤適用的稅率為低,因為前者還要承擔股東的個人所得稅。比如,奧地利曾經採用分劈稅率制,公司留存的利潤按52%的稅率徵稅,對於分配股息的利潤按26%的稅率徵稅。德國自1994年起,居民公司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為:留存利潤45%,已分配利潤30%(原先分別為50%和36%)。當然,如果出於將利潤留存在企業的目的,也可對分配股息的利潤適用高稅率。比如,加拿大對未分配的公司利潤不征收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