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均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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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出口均衡率[1]
出口均衡率是指以百分比表示的一定時期內(如—年、一季、一月),出口計劃實際執行情況與計劃交字之間的比率,它是表示出口均衡程度的綜合指標。
出口均衡率公式[1]
出口均衡率是計算公式為:
出來均衡率=
式中:G——實際出口額(超額出口部分不計);
T——計划出口額。
出口均衡率的應用[1]
出口均衡率在分析出口計劃完成情況過程中,可以反映對外貿易企業履行出口合同的及時性和出口任務是否按計劃完成。因為在出口工作中,要求出口企業嚴格執行貿易協定和出口合同,遵守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有時,對外貿易企業不僅完成甚至超B完成了整個分析期的出口計劃,但在這個期間內,出口工作進行的並不均衡。如某一齣口企業一年內E季度計算的計劃完成情況如下:
時間 | 計劃價格的出口額 | 對全年總計劃的百分比 | 均衡率 | ||
計劃 | 實際 | 計劃 | 實際 | ||
第一季度 | 18686 | 16548 | 24.0 | 21.0 | 88.6 |
第二季度 | 19465 | 18124 | 25.0 | 23.0 | 93.1 |
第三季度 | 19465 | 18912 | 25.0 | 24.0 | 97.1 |
第四季度 | 20244 | 25216 | 26.0 | 32.0 | 100.0 |
合計 | 77860 | 78800 | 100.0 | 100.0 | 94.8 |
雖然全年出口計劃超額完成了(),但航三個季度都沒完成任務,只是第四季度超額完成。因而該企業出口計劃的完成是不均衡的,並且各季度出口均衡率相差較大,全年只達到94.8%。說明在出口計劃完成過程中存在警9b松後紫現象,這必然影響出口合同的順利執行,造成商品積壓,費用開支增大,延緩資金周轉,甚至不能按合同規定交貨期限履行合同,造成違約,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如罰款、賠款答),影響國家信省。因此,對外貿易企業在分析出口計劃完成情況的同時,還必須分析出口均衡性,全面考核出口工作的進行。
在計算出口均衡率時,要將各期超計劃完成部分剔除,以免未完成計劃部分被超計劃完成部分所掩蓋,如上表中第四季度計算出口均衡率時,分子應為20244,均衡率為100%,而不應為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