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消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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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消費力指的是兒童影響其父母消費決策的能力,通常通過嘮叨和糾纏不休達到讓父母購物的目的。這種說法用來描述兒童對其父母的購物習慣帶來的負面效應。
對花在孩子身上的消費,家長都相當慷慨。一項調查顯示,全國0至12歲的孩子每月消費總額超過35億元;八成的工薪階層三口之家,一個孩子的月平均消費竟超過一個大人。目前,KENZO、D&G、阿瑪尼·朱尼亞等十幾個國際品牌的童裝已先後進軍中國市場,兒童“奢侈消費”露出尖尖角。
比如上海這座現代化城市能為各層次的消費都留出一定空間,但一些家長虛榮的消費心態卻值得警惕。有關人士發出呼籲:“兒童消費也應該量力而為,別把自己的孩子變成像自己手上提著LV、古姿的手袋一樣!”。
城市兒童人均月消費額高
相關調查顯示,城市兒童人均月消費額相當高。平均每戶家庭的兒童月消費高達897元。其中廣州兒童月平均消費最高,達1101元;其次為北京,平均每月為1009元;上海居第三位,為972元;成都和西安兒童消費水平稍低,平均為701元和462元。兒童消費最高的廣州市與兒童消費最低的西安市相比,高出1.4倍。
五大城市兒童消費市場的消費十分可觀。據統計,五市有0歲~12歲兒童約441萬人,按平均每人每月897元計算,月消費總額近40億元。其中上海的市場最大,超過16億元;北京和廣州分別為9.6億和7.0億元;成都居第四位,為3.6億元;西安的兒童消費市場相對較小,為2.8億元。五市兒童全年消費超過475億元。
教育消費成為新熱點
雖然食品與服裝消費仍是城市兒童消費的主要部分,但教育支出已占到相當比例,成為兒童消費的新熱點。保證基本生活需要的“食品”和“服裝”支出占六成四,其中食品占總支出的58%,服裝占支出的6.1%,兩項合計占兒童消費總支出的64.1%,年消費金額超過280億元。
調查顯示,在基本生存消費之外,教育支出成為城市兒童消費的最大部分。本次調查五市兒童“教育”支出占據了兒童消費的五分之一強,達到21.4%,全年消費額已超過94億元。 另外,兒童消費中用於“娛樂”、“醫療”和“零用錢”的支出分別為6.8%、4.3%和3.4%,分列三至五位,三項合計全年消費金額也超過60億元。
兒童人均年零用錢近250元,年零用錢總額超過10億元
城市兒童的“零用錢”每人一年平均245元,收入低的城市,家長給孩子的零用錢反而更高。西安的兒童最“富有”,年“零用錢”高達349元;其次為成都,平均為324元;廣州和北京分別為254和218元;上海的家長給孩子的“零用錢”最少,為195元。五大城市兒童“零用錢”總額相當可觀。據統計,五市有0歲~12歲兒童441萬人,按平均每人每年245元計算,全年零用錢總額超過10億元。其中上海的總額最大,高達3.3億元;北京和西安均為2.1億元;成都和廣州分別為1.7億元和1.6億元。
家庭月收入決定兒童消費結構
相對於其他收入組家庭,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500元)用於孩子“零用錢”和“看病”方面的支出比例最高。低收入家庭的孩子“零用錢”和“看病”方面的支出占到9.1%和6.7%,分別高出其他收入組家庭6.3~7.3個和1.3~2.9個百分點。
中等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1~1750元之間)對孩子“食品”和“服裝”方面的支出比例較高。中等收入家庭用於孩子“食品”和“服裝”方面支出共占到65.6%,分別高出其他收入組家庭0.3~6.5個百分點。家庭收入越高,越註重孩子的教育。
高等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2500元)用於孩子“教育”方面的支出占兒童消費總支出的27.4%,比例最高;中高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為1751元~2500元和1001元~1750元)的比例分別為22.9%和20.9%;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元~1000元之間)和低收入家庭用於孩子教育方面的支出比例較低,分別為18.9%和14.4%。
家長文化程度影響孩子消費結構
城市家長的文化程度越低,越註重孩子的“吃”和“穿”。初等文化程度的家長,用於孩子“食品”方面的投資占兒童消費總支出的60.5%,分別高出中等文化程度和高等文化程度家長1.5和5.8個百分點;初等文化程度和中等文化程度家長用於“服裝”方面的支出均為6.4%,高出高等文化程度家長0.2個百分點。
家長的文化程度越高,越註重孩子的“教育”和“娛樂”。高等文化程度的家長,用於孩子的“教育”投資占兒童消費總支出的21.8%,分別高出中等文化程度和初等文化程度家長2.3和2.5個百分點;用於“娛樂”方面的支出占到8.1%,分別高出中等文化程度和初等文化程度家長1.5和3.5個百分點。
大孩子、小孩子:花銷有差異
中國大城市3歲以下的嬰幼兒在“食品”和“看病”方面的花費較高。調查結果顯示,3歲以下的嬰幼兒在“食品”方面的花費占孩子總消費的68.0%,分別高出4歲~6歲和7歲~12歲孩子17.6和13.2個百分點;用於“看病”的支出占6.2%,分別高出4歲~6歲和7歲~12歲孩子1.3和2.4個百分點。
4歲~6歲的兒童在“教育”和“娛樂”方面的花費較高。調查結果顯示,4歲~6歲的兒童在“教育”方面的花費占孩子總消費的28.5%,分別高出3歲以下和7歲~12歲孩子16.1和7.4個百分點;用於“娛樂”的占8.7%,分別高出3歲以下和7歲~12歲孩子1.4和2.3個百分點。
7歲~12歲兒童零用錢花費較大。調查結果顯示,家庭給7~12歲孩子的“零用錢”占孩子總消費支出的7.8%,是4歲~6歲孩子的3倍以上,3歲以下的孩子則極少有“零用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