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安排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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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安排限額(Credit Line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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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安排限額是出口商所在國銀行給予進口商所在國銀行以中期融資的便利,以便利大本國一般消費品或基礎工程的出口。它往往沒有明確的進口商和出口商。
信用安排限額的主要特點是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為了擴大本國一般消費品或基礎工程的出口,給予進口商所在地的銀行以中期融資的便利,並與進口商所在地銀行配合,組織較小金額業務的成交。
信用安排限額有兩種形式:
1、一般用途信用限額(GeneraI Purpose lines of Credits)。出口方銀行向進口方銀行提供一定的貸款限額,簽訂一份總信貸協議,協議內的資金,用於許多彼此無直接關係的進口商購買該出口國消費品。這些消費品是由眾多彼此無直接關係的出口商提供的。各筆較小金額貿易所使用的信貸,期限自2年到5年。
2、項目信用限額(Project of Lines of Credit)。出口方銀行向進口方銀行提供一定的貸款限額,用於多個進口商從多個出口商購買基礎設備或基礎工程建設所需資金。項目信用限額的條件與程式與一般用途信用限額相似,只是貿易商品為工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