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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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義務是指產品質量法律關係的主體,必須為一定質量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質量行為,以滿足對方利益需要的責任。
(一)生產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2、生產者的產品標識義務
生產者必須保證其產品及其包裝上的標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的義務。
3、生產者必須遵守法律對特殊產品包裝要求的規定
(1)不能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2)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址、廠名。
(3)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4)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二)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1、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2、銷售者應當保持進貨產品原有的質量
3、銷售者應當履行產品標識的義務
4、銷售者的不作為義務
(1)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
(2)不得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
(3)不得偽造產品,不得偽造和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4)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5)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