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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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派遣是指離校時就業報到證簽發回生源地的畢業生,在規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內落實就業單位後,由負責鑒證的人事部門辦理的派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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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須在“報到證”上註明,在規定時間內無接收單位的,由學校將其檔案,戶口關係轉至生源所在地,自謀職業。
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派遣回生源地之後落實具體單位,由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再進行派遣的過程,稱為二次派遣。
就業單位為生源地單位需要二次派遣的畢業生,用人單位通過畢業生就業信息網與畢業生簽訂網上就業協議書,之後持報到證、身份證、就業協議書、畢業證到生源地人事局辦理。
就業單位為省外單位需要二次派遣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相關協議後,持協議書、報到證,身份證到省人事廳內辦理二次派遣手續。
- 省內院校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登陸“就業信息網” →與接收單位在網上簽訂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暫不具備網上簽約條件的, 可以“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簽訂網上協議 。具體操作如下:畢業生登陸“就業信息網”進入個人專區,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將接收單位信息錄入到網上並下載列印出來)→網上鑒證→列印並加蓋公章→到生源地人社部門開退函→帶 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負責鑒證的人社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 省內院校畢業生出省就業→與外省的接收單位簽訂由學校領取的三方協議→向學校提出“省外就業申請” → 經由學校審批通過“省外就業申請”後 在“就業信息網”上錄入簽約信息 →到生源地人社部門開退函→帶 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廳辦理派遣手續。
- 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持原學校發的就業協議書與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走網上簽約流程或由簽約單位將協議書信息錄入“就業信息網“→到負責鑒證的人社部門辦理鑒證和派遣手續。其中異地就業的(含人事代理的),須出具原報到地人社部門同意其異地就業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