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設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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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川弘之創立的一般設計學認為,一般設計學所研究的基礎性課題是:闡明所有設計行為所共同擁有的人類智能活動的機理;而一般設計學的應用性課題則是:產生可用於各領域部門並具有高度實用性的指導性原理。
研究一般設計學,首先是來自實用技術領域的要求,其目的是:
1.提高設計工作效率的要求
在設計工作中,設計者往往依靠個人的經驗進行設計。這樣做的結果是未必能很好地完成儲存、利用設計知識,組成設計組織,使設計要素與方法肥上業大學溥士學位論文標準化等工作。我們的目的是要立足於設計過程,指導性原理,提高各領域的設計工作效率。
2.教育設計者的要求
3.設計自動化的要求
建立起統一的關於設計的設計自動化與製造業相比,在質與量兩方面都顯著地落後,需要通過研究一般設計學來弄清楚設計工作的內容,合理分配人與電腦的任務。
其次是由於更基本的問題產生出來的要求:
1).闡明人類智能活動的機理
能夠設計是人與其他動物相區別的一個重要特征。人類是如何設計的?具有設計能力的人類是什麼?人類是什麼?
2).人類將來的生存環境是什麼?
人類具有設計能力的結果是人類所處的環境是經過設計的,在這個環境中充滿了人造物。我們要預測在未來環境中的人類生活,促進需要的技術,抑制不需要的技術。歸根結底基於“人類需要製造什麼?”這一基本問題。設計行為是把以概念的形式表示的人類所設想的功能變為擁有等價功能的實體的行為.如果把這一行為當作過程來看待,可以說是從概念到實體的變換過程。
如果不用事先定義地使用“概念”及“實體”這些詞,設計問題的研究對象將相當大,問題也變得含糊。如概念可擴展為情緒性的東西,實體可擴展為文章。但如擴大研究對象,理論將變得抽象,其合理性驗證將變得困難。
在一般設計學研究中“概念”被限定為使用能定義的語言、符號及圖形所能表示的範圍。它排除了“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概念。“實體”的範圍被限定在使用科學手段能認識其屬性的範圍內。在這裡,實體不是指通過生產行為製造出的物理實體,是信息型的實體,是與真的物理性實體相對應的智能型產品。或者是製造物理性實體所必需的充足的信息.
設計問題的研究對象是:一種把概念轉換為實體的行為。通過這個行為,把使用能定義的語言、符號、及圖形表示的概念變換為使用科學手段能認識其屬性的實體。這個實體必須滿足以概念形式提出的設計要求。
設計問題的研究方法大體可分為分析型與模型型兩類。
分析型方法:
- 1.設計實驗(動態分析法)
設計實驗是研究實際設計者的設計行為。即在把設計要求提交給設計者後,設法觀察設計者從設計要求到達設計解的思考過程,來發現支配該思考過程的規律。此方法的合理性由思考過程的可觀察性決定。目前設計實驗不能完全闡明設計規律,處於輔助研究地位。本文在做完理論部分的研究之後,也將進行設計實驗,來檢驗所得到的理論。並希望在設計實驗中發現一些文中理論沒有闡述的新知識。畢竟,設計研究最後要用於實際工作,這些新知識,有待於今後發展更完善的智能設計理論來解釋。
- 2.功能分析與實體分析(black box法)
把設計過程看作為一個“變換系統”。將這個“變換系統”的輸入與輸出記述下來,有可能從記述中發現輸入與輸出的對應關係。輸入集合的元素是人類的概念,輸出集合的元素是實體。本方法目前應闡明如下兩點:a.分析輸入集合即分析人類的概念,闡明該集合的性質。概念與屬性或功能有關,設法把它們從人類的思考過程中抽出並闡明其性質。b.分析輸出集合即分析實體,闡明該集合的性質。實體是已製造出的物品是實證性研究的對象.與剖析機械有關的研究就屬於這一類。可以說,a為功能論,b為機械論。它們把設計問題歸結為兩個集合間的對應問題。
一般設計學將進一步闡明概念集合的性質.輸入概念的構成、輸出概念的構成.給出概念集合的結構模型。
模型型的方法:
1).邏輯型設計模型(自動設計型模型)
如果某模型能設計出具有與人類的設計能力等價的演算法,則它是從設計的角度看到的人類的模型.一般設計學主張功能等價性,不主張結構等價性。在這個意義上與設計試驗的方法有本質的不同。這個方法的價值在於設計學的實用性目標。現在還不能設計出與人類的設計能力等價的演算法。比較現實的做法是限定設計範圍,設計演算法並逐漸擴大範圍。現在己經有應用範圍狹窄的自動設計系統。在這種系統背後必定存在被限定的非通用的邏輯型設計模型。
2).集合論型模型(結構型模型)
把屬性概念乃至功能概念作為輸入集合,把實體集合作為輸出集合。把設計理解為兩集合間的映射。它與功能分析與實體分析不同,它不是實證地研究兩集合,是從模型出發,研究該模型的結果來驗證模型的合理性。在這裡,概念集合是人類的知識乃至記憶系統的模型。需要給出能很好說明人類的概念操作的結構。在實體集合中,用實體具有的物理屬性給出實體結構。設計被定義為從概念集合到實體集合的映射。在實際中,必須以演算法的形式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