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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堰塞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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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IPO堰塞湖

  一边是股市行情低迷导致IPO节奏放缓,另一边是企业上市热情持续高涨,两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导致了IPO堰塞湖这道A股奇观。在2012年11月末,IPO待审企业共计809家。其中,上交所主板155家,深交所中小板338家,创业板316家。此外还有92家企业已过会等待发行。根据2012年来新股发行节奏,要消化IPO“堰塞湖”少则需要3年,多则需要5年。而在这3年或5年间,还有新的公司要排队上市

IPO堰塞湖的影响[1]

  IPO“堰塞湖”的存在的确会给市场投资者以压力,但这种压力其实是件好事,它可以让投资者来冷静地看待当前的A股市场,对市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论有无IPO“堰塞湖”的存在,为融资服务都是A股最主要的功能,A股时时刻刻都面临着IPO的压力。有了高悬的IPO“堰塞湖”,可以更好地提醒投资者认识到其所处的市场环境,对市场行情的发展始终保持一份冷静,尤其是在行情转暖的情况下不会忘乎所以,头脑发热。

  更重要的是,IPO“堰塞湖”客观上对市场和投资者可以起到一种保护作用。对于A股市场来说,新股业绩变脸目前已成一大公害,新股业绩变脸的结果就是股价大幅下挫,投资者损失进一步增加。而IPO“堰塞湖”的存在可以对待审企业起到一个“漂洗”的作用,让一些业绩包装造假的公司现出原形。

  目前,已经有一些待审公司暴露出了业绩变脸的问题,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人士近日便在本年度最后一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明确表示:“现在已披露和在审企业业绩下滑的较多,下滑20%算比较稳定了,下滑50%的不在少数”。对于这些业绩下滑达到50%的公司,撤销其上市材料应该是情理之中的选择。实际上,如果让这些待审企业在IPO“堰塞湖”里“漂洗”两至三年时间,相信将会有更多公司暴露出更多的问题。这对于提高新股上市质量显然是有益无害的,也是一种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保护。

IPO堰塞湖的解决方案[2]

  那么,该如何对IPO“堰塞湖”进行有效“泄洪”呢?记者认为,目前至少有6种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可供选择。

  基于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将A股IPO排队企业向新三板进行分流堪称是最优的解决方案。

  来自国内多家顶尖保荐机构的建议显示,“在目前800余家排队企业中,可将其中300家暂时分流至新三板挂牌,300家留在目前的A股发行通道中继续履行发审程序,剩余200余家资质较差的企业可对其IPO申请进行劝退或否决。12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检查特别关注拟上市企业12项粉饰或操纵利润的情形。

  在目前的时点上,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政策信号:监管部门非常有可能通过本轮财务检查,来确定IPO排队企业分流的具体方案。那些存在粉饰或操纵财报的拟上市企业或将是被淘汰的对象;那些年报利润下滑较为严重的企业极有可能被分流至新三板挂牌;而那些财报较为干净、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将被保留至目前的发审体系内。

  在一个成熟的分流方案中,那些被分流至新三板的企业未来仍有机会向创业板或主板进行转板。可将分流至新三板的排队企业考察期定为1年。1年以后,如若企业依然展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那么将允许其转板;反之则继续留在新三板。

  第二种解决方案是加快以券商为主导的OTC柜台交易)市场建设,并将IPO排队企业分流至各家保荐机构所属的OTC市场挂牌,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转板。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仅有西南证券一家券商旗下拥有OTC市场,因此该方案可能耗时较长。但放在一个更长的时间段来看,该方案亦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战略。

  第三种方案是向海外资本市场“泄洪”,即鼓励和支持企业赴海外上市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取消了此前“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上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等财务门槛,仅要求上市企业符合上市地监管要求即可。

  上述政策的出台大幅降低了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门槛和复杂程度。但由于目前海外中国概念股频遭做空机构袭击,一些上市地比如美国、新加坡等掀起了一股中概股私有化的浪潮。在此情形下,目前800余家IPO排队企业以及数千家处于上市辅导阶段的企业中究竟有多少家愿意逆势赴境外上市尚属未知。据记者来自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信息显示,大多数拟上市企业不愿意擅改上市地,A股上市的愿望依旧非常强烈。

  第四种方案是将目前800余家IPO排队企业进行封闭审核,发审部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再接受IPO材料申请,直至IPO排队企业数量回到一个正常的数字。

  记者认为,在目前国内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环境下,这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案。投行业务中有一个简单的逻辑便是,在整体经济较差的环境中,一些财务压力较大的企业将更有冲动通过包装、造假等手段去冒险闯关上市。通过“封闭审核”,虽然会令一些质地优良的企业延缓A股上市机会,但同时也避免了更多的企业去进行道德冒险。

  第五种方案是提高在审企业的财务门槛,同时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审核企业的规范性事项,此外为质地优良的企业提供绿色审核通道。这种方案亦可称为“有保有控”,堪称公平有效。如果该方案得以实施,未来IPO发审通过率将会大幅降低,但二级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将会得以提升。

  第六种方案则是暂停IPO,同时对现有800余家排队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政策支持,比如鼓励并支持这些排队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ABS)、中票、短期融资券等进行融资。待国内经济好转之后,重启新股发行窗口

  监管部门曾于2008年实施过此种方案。彼时全球金融危机肆虐,国内经济亦承受较大压力,监管部门于2008年下半年暂停了IPO审核,直至2009年下半年经济复苏才重启IPO。事实证明,这种策略可操作性较强。

  不过,一旦IPO暂停,相关产业链的各个机构将会面临比2008年更加严峻的经营压力,比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IPO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前两年A股IPO的火爆令这些机构大举招兵买马,IPO一旦暂停势必将导致这些机构大幅裁员。因此,暂停IPO虽然是解决IPO堰塞湖行之有效的方案,却并非最优的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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