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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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机制是指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的合作机制,在每年定期举行外长会议、财长会议、领导人会议等。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启动新的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并决定开展"外向型"经济合作。10+3和合作机制应运而生。
10国是指东盟的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总面积约44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
3国是指中国、日本、韩国三国。
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机制2001-04-13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经济全球化推动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促进了各国人员、信息、文化的交流,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经济区域化既是经济全球化在区域范围内的一种表现形式,从长远看也是对全球化的促进。[1]
10+3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危机意识的产物。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中,东亚国家深刻认识到在金融全球化的时代,遇到困难时难以独善其身,只有协调与合作,才能抗御金融风暴和经济动荡。
从另一方面来说,东亚也已经拥有开展区域合作的一些最基本的条件:
1、东亚在冷战后保持了多年的总体稳定,和平与发展是地区形势的主流;
2、东亚内部贸易额已经占总贸易额的30%以上,区域内投资、人员往来不断加强;
3、在信息化时代和知识经济的浪潮中,东亚正在建立起新的产业循环,东亚各国都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
4、东亚合作有着历史传统,近代以来,许多先行者和思想家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东亚各国和人民之间思想相通,在文化和价值观方面有许多共同点;
5、东亚已经建立起一些次区域经济组织,如东盟。还有一些次区域合作,如湄公河和图们江流域合作。还有小区域合作,如新马印马泰国之间的“增长三角”等。东亚已经有区域合作的初步的经验。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国际竞争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东亚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就必须加强区域合作。
创立
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机制源于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1990年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设想,后来改称“东亚经济论坛”。因美国反对,日本消极,论坛未能启动。东盟在1995年曼谷首脑会议上提出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首脑会晤的设想。1997年底,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1999年柬埔寨加入东盟后成为10+3)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发展
- 领导人非正式会晤。1997年底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首次非正式会晤后,又在河内和马尼拉举行了第二、三次会晤,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第四次首脑会议。
- 部长级会议。已启动的有外交部长会议、高官会议、财政部长会议、财政和中央银行副手会议、经济部长会议、经济高官会议。
- 第二轨道(非官方)活动有东亚展望小组会议、主要产业-商业论坛和中日韩三边政策研究机构合作。
1999年底第三次10+3领导人会晤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提出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等公认的国际原则处理相互关系;强调要推动东亚国家间的对话与合作,促进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
《联合声明》明确东亚合作的重点领域是:经济、货币与金融、社会及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发展合作、文化和信息、政治安全和跨国问题等8个领域。
- 经济合作方面是加速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推动工农业合作,加强中小企业,推动旅游业的发展,鼓励积极参与东亚增长区——包括湄公河盆地的发展;通过考虑将诸如建立“东亚经济委员会”以及为主要地区工业启动产业论坛的倡议联系起来,以促进民营部门更广泛地参与经济合作活动;同时,鉴于这些行动是实现了持续经济增长以及对于防止东亚再次发生经济危机所发挥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参加国同意继续进行结构改革,并加强他们之间的合作。
- 货币与金融合作领域是在共同感兴趣的。金融、货币和财政问题上加强政策性对话、协调与合作,初始阶段可以集中在宏观经济风险管理、加强公司管理、资本流通的地区监管、强化银行和金融体系、改革国际金融体系、通过10+3的框架,包括10+3财政和央行领导人和官员的对话与合作机制,加强自救与自助机制。
- 社会及人力资源开发方面是在诸种实施“东盟人力资源开发倡议”、建立“人力资源开发基金”以及“东盟社会保障体系行动纲领”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 科技发展领域是加强合作,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东亚经济发展及可持续增长。增强技术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本地区长期的经济和政治稳定。
- 文化和信息领域是加强地区合作,向世界其他地区宣传亚洲的观点,进一步促进东亚人民之间的交流,推进对彼此文化的了解、友好与和平,集中了解东亚文化的力量和优点,认识到本地区的力量部分来源于其多样性,并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继续努力。
- 政治安全领域是继续进行对话、协调与合作,加强相互理解与信息,从而在东亚地区建立持久和平与稳定。在跨国问题上加强合作,以解决东亚各国在这一领域的共同关切。
1997年12月1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议议题是:1、21世纪东亚前景;2、全球关系特别是亚欧关系;3、保持地区经济稳定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问题;4、深化地区经济联系方面的合作,包括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5、国际经济问题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1998年12月16日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议题是:1、东盟与中日韩在地区经济恢复方面的合作;2、东盟与中日韩面向21世纪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方面的合作。
1999年11月28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议题是:1、回顾对《河内行动计划》的支持和后续行动;2、就21世纪东亚合作交换意见;3、就地区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4、就第三届亚欧会议准备工作交换意见。
2000年11月24日在新加坡举行。会议议题是:1、东亚的未来;2、加强东亚合作。
2001年11月5日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会议议题是:1、讨论东亚展望小组报告;2、加强10+3合作:贸易和投资合作、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地区意识。
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议议题是:1、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2、东亚发展倡议;3、东盟一体化倡议;4、老、柬、缅加入亚欧会议。
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议题是:1、就国际和地区政治、经济问题交换看法;2、深化10+3合作的途径;3、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中短期措施的落实情况;4、10+3人员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小组报告;5、东亚发展倡议与10+3框架的联系;6、10+3合作的发展方向。
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举行。会议议题是:1、地区及国际政治、经济事务;2、加强10+3合作的途径和机制;3、10+3合作未来发展方向。
2005年12月1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007年1月14日在菲律宾宿务举行。
2007年11月20日在新加坡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和《2007-2017年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工作计划》,决定建立10+3合作基金。
2009年10月24日在泰国华欣举行。重点讨论气候变化、灾害管理、粮食和能源安全、公共卫生、经济和金融以及教育合作。
2010年10月29日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议题是:1、回顾10+3合作,展望未来发展方向;2、就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看法。[2]
2011年11月18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
2012年11月19日,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15周年纪念峰会在柬埔寨金边举行。
2013年10月10日,第16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文莱苏丹哈桑纳尔主持会议。
东盟10国以及韩、日、美、俄、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领导人或代表出席。
2014年11月13日,第17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在缅甸首都内比都举行。
2015年11月2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出席第十八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