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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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客体[1]
预算管理客体是指企业集团执行预算,并努力达到预算目标的责任中心,即预算执行组织。
预算管理客体分类[1]
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的执行组织基本上有两类:
①业务性预算执行组织,如从事销售、生产、采购、运输的事业部,子公司、分厂或分公司等;
②管理性预算执行组织,如财务、计划、技术、信息、质检、劳动人事以及企业集团其他必要的管理性组织。
预算管理客体的内容[2]
预算管理的客体即领受预算管理的具体对象。由于领受管理人已上升为预算管理的第二层面主体,此处的管理客体仅指其中的物,具体包括财、物等物质的方面。关于预算管理中物的状况,可通过全面预算的内容体系加以综合体现。
全面预算并非一个单项预算,而是由一系列预算构成的有机结合体。构成全面预算内容体系的预算可归纳为两大类: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所谓业务预算是指有关未来各项经营业务的预算,包括日常经营业务预算和特殊业务预算,如制造业的日常经营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及管理费用预算等等;特殊业务预算通常是指各种专门决策预算,如资本支出预算、筹资预算等,财务预算则是对未来财务状况的估计,是综合反映有关现金收支、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预算,通常包括现金预算、预计损益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等。
全面预算的内容体系具有系统性特征,各项预算之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通常是以企业预算目标为核心,以包含企业限制因素的业务预算为起点,顺序编制而成。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销售数量是绝大多数企业的限制因素,因此包含该因素的销售预算便是通常意义上的全面预算的起点,其中各项预算的相互联接关系如图所示。
由图可以看出,全面预算由各业务预算人手,业务预算只反映某一方面业务的具体情况,它们最终又都将以货币形式集中反映在财务预算中。所以,业务预算又称为分预算,它们是编制财务预算的基础;财务预算又称为总预算,它们是各项业务预算的综合结果。当然,预算管理的客体还包含着责任预算体系,因为全面预算的落实必须有待于责任预算的支撑。责任预算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分解,是全面预算的延续及具体化。它们对物的体现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