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债务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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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赤字是指财政应支未支、应付未付的政府开支,比如社保的欠账、国有银行呆坏账的处置,这些支出迟早要由财政负担。
在转型国家,隐性债务是减轻财政开支压力的主要方式。政府隐性赤字远远大于同期财政赤字。比如,2006年隐性债务赤字高达1.9万亿元,是当年财政赤字的11.4倍。与此相对应,2006年隐性债务赤字率高达8.95%,财政赤字率仅为0.78%。从1984年开始,隐性赤字率在6%~10%之间波动。在1984-1994年10年期间,总体上呈不断上升趋势,1994为波峰,达到了10.6%。之后有所下降,1999年又开始不断上升,到2003年达到一个高点,达到了10.2%。
隐性赤字率由地方政府债务赤字率、社会保险隐性债务赤字率、国有经济债务赤字率等三部分构成。国有经济债务赤字率在很多年份超过4%,从1994年开始,保持总体下降的趋势。国有经济债务赤字率在隐性赤字率占比最大,很多年份它在隐性赤字中的占比超过50%。地方政府债务大部分年份在2%~4%之间,并从1998年以后总体呈现上升态势。本文对1998年之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进行了统计,随着财政对养老保险补贴的增加,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率从2003年开始有所下降。1998年之后,在地方债务赤字率和国有经济赤字率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的情况下,正是由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率的带动,政府收支赤字率才发生大幅度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