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领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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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领料法是指原材料的领用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以控制用料的一种方法。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在发料时,应按用料的定额数进行事前控制。
限额领料法的内容[1]
采用限额领料法计算定额差异,原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企业需要确定各种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并编制“限额领料单”,由企业内耗用材料单位按照限额领料单中规定的领料限额领取材料。若发生超出限额领用材料情况,还应设置专门的超限额领料单差异凭证。按照限额领料制度,月末时,还需要将限额领料单中的材料余额或差异凭证中的超限额进行汇总,据此,计算出直接材料的定额差异。因此,这种方法还被称为差异凭证法。计算公式如下:
某产品直接材料定额差异=(该产品材料实际耗用量-该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材料计划单位成本
限额领料制度下,若车间本月领用的材料当月并未消耗用完,则会出现本月领用材料的定额差异与当月实际耗用材料的定额差异不相一致的情况。此时,车间里就会有未耗用而结存下来的材料。因此,还需要计算本月的材料实际耗用量。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直接材料实际耗用量=月初结存材料数量+本月领用材料数量-月末结存材料数量
例:假定某企业限额领料单某月规定的完工产品数量为1000件,每件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为4公斤,则领料限额为4000公斤;本月实际领料3500公斤。
(1)如果本月投产产品数量为1000件,并且期初期末均无余料,则少领500公斤的领料差异就是用料脱离定额的节约差异。
即原材料脱离定额差异为:3500-4000=-500公斤(节约)
(2)如果本期投产产品的数量为1000件,但车间期初余料为200公斤,期末余料为210公斤。
则:原材料实际消耗量为200+3500-210=3490(公斤)
原材料脱离定额差异为:3490-4000=-510(公斤)(节约)
(3)若本月投产产品数量为800件,车间期初余料为200公斤,期末余料为210公斤。
则:原材料脱离定额差异为:(200+3500-210)-800×4=390(公斤)(超支)
可见,只有在产品投产数量等于规定的产品数量,而且车间没有余料或者期初、期末余料数量相等的情况下,领料的差异才是用料脱离定额差异。因此,要控制用料不超支,不仅要控制领料不超过限额,而且还要控制产品的投产量不少于计划规定的产品数量;此外,还要注意车间有无余料和余料的数量。
- ↑ 孙晓静.成本会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