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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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价是运输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的计划价格。具体来说,铁路货物运价是指铁路运输产品的销售价格,即铁路向货主核收的运输费用。
铁路货物运价制定的基本原则[1]
铁路货物运价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关系着铁路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国家资金的积累,而且也影响到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经济发展。因此,在制定运价时,必须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和价格政策,认真遵守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分工与协作;
(三)有利于促进合理使用铁路运输工具;
(四)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五)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铁路货物运价的分类[1]
(一)按适用范围分
铁路货物运价按其适用范围可以分为普通运价、特定运价、优待运价、国际联运运价及地方运价等。
1.普通运价。是货物运价的基本形式,在全路办理正式营业的铁路运输线上都适用的统一运价(特定、优待、国际联运及地方运价等除外)。我国现行的整车货物、冷藏车货物、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价即属普通运价。无论是普通货物或按特殊条件运送的货物,都是以此作为计算运费的基本依据。不过,特殊条件运送的货物在某些情况下作一些特殊规定。例如,超限货物是特殊条件运送的货物,其运价是按不同超限等级分别在普通货物运价的运价率上加50%或100%计算运费。
2.特定运价。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运送一定种类货物时规定的运价。它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货物临时所采取的限制或鼓励手段,是贯彻国家经济政策的一种体现,是普通运价的重要补充。因此,特定运价可以高于或低于普通运价。我国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所规定的特定运价都是低于普通运价的一种运价。如《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中第二号特定运价,就是为了发展我国集装运输,鼓励企业单位多制造集装用具。因此,对企业自备集装用具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其运费整车按4号、零担按23号运价率减成计费。
3.优待运价。是对一定机关或企业运输的一切货物或对于不同托运人运送给一定机关或企业的货物而规定的低于普通运价的一种运价。例如,企业自备10t及其以下通用集装箱装运货物按其适用的运价率减20%计费;又如,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铁路机车牵引或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该托运人机车牵引运输时,按所装货物运价率减20%计费。
4.国际联运运价。是指经铁路国际联运的货物所规定的运价。它包括过境运输和国内区段运输两部分运价。过境运输运费按<<国际货协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的规定办理;国内区段运输运费按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办理。
5.地方运价。是铁路局经铁道部批准对某些管内支线或地方政府对地方铁路所规定的运价。
(二)按货物运输种类分
1.整车货物运价。是对按整车运送的货物所规定的运价。我国铁路整车货物运价规定·按运输距离别的每吨或每轴的费率。冷藏车货物运价。是整车货物运价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对按冷藏车运送的货物所规定的运价。我国铁路冷藏车货物运价规定按运输距离别的每吨的费率。
2.零担货物运价。是对按零担运送的货物所规定的运价。我国铁路零担货物的运价规定按运输距离别的每10kg的费率。
3.集装箱货物运价。是对按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所规定的运价。我国铁路集装箱货物的运价规定按运输距离别的每箱的费率。
我国现行铁路货物运价,采用分号运价制,即将运价设立若干个运价号。整车货物运价为12个号(即1—12号);冷藏车货物运价按冰冷车和机冷车两类来计算,相当于两个运价号;零担货物运价分为5个号(即21—25号);集装箱货物按箱型及货物名称计费,但货物只分两大类,因此,也相当于两个运价号。
铁路货物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由中央定价,集中管理。《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计算铁路运输费用的依据,铁路和托运人、收货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军运、水陆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运输及未与铁路网办理直通的临时营业铁路运输另有规定者外,都按本规则计算货物运输费用。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了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各种货物运费和杂费的计算办法,以及国际联运国内区段运费和特定运价的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