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购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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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购商店(Mail-order hou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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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邮购商店,是指通过商品目录或广告宣传等资料,供顾客以电话或邮信订购,待收到订单后再寄送商品的商店(这里的商店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店,因为它没有供顾客选购商品的场所)。
邮购商店的由来[1]
邮购商店最早于1876年出现在美国。此后,邮购商店在美国盛行起来。其中最大的邮购商店是西尔斯·罗伯克公司,它每年无代价分发商品目录达1000多万份,每天收到三四十万封回信和13万封购货单,年销售额大约有3亿美元。
邮购商店能够在美国发展起来主要是因为它拥有广大大农村的客户。19世纪后期,美国农业发展很快,农场工人越来越多,生活逐渐得到改善,收入不断增加。他们希望买到各种各样的商品,但美国农村商业不发达,零售商店不多,经营的商品种类有限,且价格很贵,满足不了农村居民的要求。而用邮购方式销售商品,正好满足了人们的这一需要。于是,邮购商店便应运而生。邮购商店在美国的发展,活跃了边远地区的市场经济,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邮购商店在西欧各国有所发展。60年代以来,邮购事业在美国也有新的发展。
近几年来,香港邮购业务也日益兴旺,邮购服务公司愈开愈多,服务范围也愈开愈广。我国的广州、天津、北京等一些大城市也陆续出现了一些邮购商店。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上邮购业务的兴起,邮购商店越来越具规模,像世界著名的亚马逊公司就是闻名世界的邮购商店。
邮购商店商品的特征[2]
适用于邮购的商品一般有以下特征:
1、稀缺。
邮寄的商品大多是一般商店所没有的商品。
2、价格低。
邮售节省了营业场地和销售人员,因而可以将售价降低。
3、新潮。
邮寄的面很广,可以使消费者迅速获得全国乃至世界消费新潮的商品信息,所以,邮寄商品如果是时尚商品,则会很受欢迎。
4、购买隐蔽。
邮售的优势之一是具有隐蔽性,企业经常销售哪些顾客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通过店铺购买的商品。
我国邮购(包括电视购物)业务一直很难获得突破性的发展,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邮购公司本身营销技巧较差,尤其是夸大其辞的介绍,难免使顾客产生不信任的感觉;
二是国内消费者尚未接受这种购物方式,很多电话订购纯属某些人好奇,并非真实购物;
三是该领域法规不健全,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该行业的信用危机。因此,邮购业务要在国内顺利发展,必须从上述三方面入手,全面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