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政策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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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国家支持和推动进出口尤其是出口,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带动经济增长的金融机构。
名称不统一。有的国家称作进出口进行或输出入银行、外贸银行;有的国家称为出口信贷公司、出口信贷担保公司、出口信贷保险公司等。
1.进出口贸易是各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业发达国家把进出口尤其是出口视作“生命线”,对出口的依赖成为其持久性的使命。发展中国家采取“奖出限入”的政策,在其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中,出口被放在十分重要甚至首要的位置。
2.满足本国出口融资需要
由于出口融资具有风险高、期限长、额度大、条件优惠、利率较低等特殊性,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面对竞争激烈的出口市场,若要战胜对手,就要采取措施,鼓励出口,促进商品输出。而设立专门的进出口政策性银行提供融资是重要做法之一。
这些政策性进出口金融机构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普通出商不愿或无力承担的高风险,弥补商业性金融机构不足,改善本国出口融资条件,增强本国商品出口竞争能力。
最早出现的专门从事进出口融资的金融机构是1919年成立的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
美国于1934年成立美国进出口银行,1945年确定该行为联邦政策独立机构,办理美国进出口融资、保险、担保业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开始恢复和发展经济,为促进出口,法国于1946年设立对外贸易银行;日本于1950年设立进出口银行;德国于1952年设立出口信贷有限公司;瑞典于1962年建立出口信贷公司。
战后纷纷独立发展中国家走上发展民族经济的道路,如韩国、泰国、印度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视出口的作用,也先后设立了政策性金融机构。
进出口政策性,从其所有权看,多为官方或半官方所有,极少数为私营机构。
1.融通资金,如提出口信贷和各种有利于刺激出口的贷款。
2.为融资提供便利,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等。
3.提供其他服务,如提供咨询服务等。
4.经办对外援助,服务于政府的对外政策。
其资金运用主要有贷款、担保与保险等。各国金融机构一般均以不同方式提供贷款,支持出口。开展担保贷款,使进出口政策性银行成为进出口商获得银行贷款的担保人,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则由这些金融机构予以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开展出口信贷保险。
它于1994年4月组建并于7月1日正式开业。它主要承担一般商业银行不愿或无力承担的信贷风险,用优惠的信贷条件增强本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以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并促进国家的经贸增长。
进出口银行主要任务是:
1.设立基金,为出口商提供长期、低息贷款,鼓励出口;
2.为大宗货物出口提供卖方、买方贷款和信贷担保,以抵消它国出口补贴,推动本国商品出口;
3.参与国家外贸战略方针的制定和贯彻执行;
4.为本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开拓业务提供支持;
5.广泛参与国内、国际银团,向他国提供援助和信贷。
进出口银行的成立是一个国家外贸体制健全程度的重要体现。规范化、法制化是世界贸易的发展趋势。建立与国际管理接轨的、规范化的进出口银行已被视为一个国家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条件。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建立是中国外贸体制趋于健全的重要体现,对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 黄宪,江春,赵何敏,赵征.货币金融学.武汉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