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差别运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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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差别运价结构概述[1]
按距离远近制定运价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基本的运价结构形式。但是按距离制定的运价并不是按距离成比例地增长,绝大多数距离运价是按递远递减的原则制定的。这是因为运输支出分为发到作业支出、运行作业支出和中转作业支出。在运输支出中,随着运输距离的增长而成比例增长的只是运行作业支出和中转作业支出,而发到作业支出是不变的。
因此,运输距离长时,分摊到单位运输成本中的始发和终到作业费用较少,因而运输成本降低。相反,如果运输距离短,分摊到运输成本中的始发和终到作业费用多,运输成本就会增加。
距离差别运价结构的内容[2]
按运输距离制定的差别运价,运价率与运输距离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 (1)运价率的递远递减变化与运输成本的变化基本上一致;
(2)运价率在一定距离范围内递远递减,超出该范围后运价率就保持不变。这有时是为了计算运费的简便,而且运输成本的递远递减在一定距离以上也已经不明显;
(3)运价率在一定距离范围内先递远递减,超出该范围后运价率反而递增。这种运价结构可能是为了限制某种过远的运输;
- (4)运价率始终保持一定水平,不随运输距离的变动而变化,也被称做纯里程运价。
总运价是根据运价率和计价距离共同确定的,有些运价的计算还要加上另外的发到作业费用。
国外的距离运价结构中还有成组运价结构和基点运价结构。成组运价结构是将某一区域内的所有发送站或到达站集合成组,所有在一个组内的各点都适用同一运价,也被称为区域共同运价。基点运价是把某一到达站作为基点,并制定基点运价,运费总额是从发站到基点的运费加上从基点到终点的运费。这两种运价结构显然也是以距离运价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