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代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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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代管资金是指随着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部门开设单一银行账户取代预算单位除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外的所有实有资金账户后,由该单一银行账户统一归集管理的预算单位原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
财政代管资金的内容[1]
(一)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管理是编制完整部门预算的迫切需要。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后,财政部门可以全面掌控预算单位的各项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预算单位瞒报漏报收入问题,从而为编制综合、完整的部门预算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管理是全面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管理,不仅可以全面建立财政单一账户体系,实现财政部门对本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资金的全面管理,而且可以充分发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优势,切实加强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三)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管理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实行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将使预算单位所有资金运行置于财政监控之下,进一步增强财政对预算单位的监督管理,为其他财政财务管理改革提供重要支撑。如预算单位取消实有资金账户后必然将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专户确保“收支两条线”等。
财政代管资金的特点[1]
财政代管资金是受财政部门约束及管理的由部门单位所有和使用的资金。主要特点为:
- 专有性。财政代管资金按照“谁取得、谁拥有、谁使用”的原则,由取得的预算单位支配使用,财政部门不得计入财政收入,不得调入财政总预算,不得调剂其他单位使用。
- 约束性。财政代管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单一账户,预算单位不能随意支配使用,只能按照财政部门部门预算、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要求和方式支出使用。
- 先收后支。财政代管资金将预算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执行先收后支原则,严禁预算单位透支或挤占其他单位财政代管资金。
- 复杂性。财政代管资金更多的反映预算单位非常规性的业务活动,这些业务活动的多种多样、千变万化必然导致财政代管资金来源多样、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
财政代管资金的分类[1]
财政代管资金根据原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情况和财政管理需要,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 按资金性质分为收入类财政代管资金和往来类财政代管资金。收入类财政代管资金按照收入性质又可细分为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明细类别;往来类财政代管资金又可细分为暂存往来和暂付往来收回等明细类别。
- 按支出管理需要分为可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部门支出的财政代管资金和不可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部门支出的财政代管资金。前者指财政部门认定应与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预算单位支出的收入类资金,此类资金预算单位不得直接支配使用。后者包括往来资金和财政部门认定不需要统筹安排部门支出而由预算单位直接支配使用的收入类资金。
- 按来源渠道分为上级主管部门转来的财政代管资金、其他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转来的财政代管资金和预算单位自身转来的财政代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