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可行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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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可行性要素是指在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评价过程中,计算一系列财务可行性评价指标所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能够反映项目投入产出关系的各种主要经济因素的统称。
财务可行性要素通常应该具备重要性、可计量性、时间特征、效益性、收益性、可预测性和直接相关性等特征。
一、投入类财务可行性要素的估算
投入类财务可行性要素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在建设期发生的建设投资;(2)在建设期期末或运营期前期发生的流动资金投资;(3)在运营期发生的经营成本;(4)在运营期发生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一)建设投资的估算
建设投资是建设期发生的主要投资,可按形成资产法进行估算。形成资产法需要分别按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和形成其他资产投资的费用和预备费四项内容进行估算,此法是估算精度较高,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估算方法。
(二)流动资金投资的估算
流动资金投资可按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分项洋细估算法,是指根据投资项目在运营期内主要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要素的最低周转天数和预计周转额分别估算每一流动项目的占用额,进而确定各年流动资金投资的一种方法。
(三)经营成本的估算
不论什么类型的投资项目,在运营期都要发生经营成本,它的估算与具体的筹资方案无关。
(四)运营期相关税金的估算
在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价中,需要估算的运营期相关税金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调整所得税两项因素。
二、产出类财务可行性要素的估算
产出类财务可行性要素包括以下内容:(1)在运营期发生的营业收入;(2)在运营期发生的补贴收入;(3)通常在项目计算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4)通常在项目计算期末回收的流动资金。
(一)营业收入的估算
营业收入应按项目在运营期内有关产品的各年预计单价(不含增值税)和预测销售量(假定运营期每期均可以自动实现产销平衡)进行估算。
(二)补贴收入的估算
补贴收入是与运营期收益有关的政府补贴,可根据按政策退还的增值税、按销量或工作量分期计算的定额补贴和财政补贴等予以估算。
(三)固定资产余值的估算
在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价时,假定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等于运营期,则终结点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等于该主要固定资产的原值与其法定净残值率的乘积,或按事先确定的净残值估算;在运营期内,因更新改造而提前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等于其折余价值与预计可变现净收入之差。
(四)回收流动资金的估算
当项目处于终结点时,所有垫付的流动资金都将退出周转,因此,在假定运营期内不存在因加速周转而提前回收流动资金的前提下,终结点一次回收的流动资金必然等于各年垫支的流动资金投资额的合计数。在进行财务可行性评价时,将在终结点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和流动资金统称为回收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