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斯综合激励力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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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斯综合激励力量理论是指罗伯特 豪斯(Robert J.House)把期望理论和双因素理论进行了综合,提出的综合激励理论'。该理论的核心可用公式来表示:
F为激励力量,Vit为任务本身所提供的内在报酬的效价。i为内在,t为任务本身。Eia为完成任务的内在期望概率,即主观上对完成任务可能性的估计。a表示完成(内含的因素有:任务的难度、明确性、员工的能力、组织的支持等)。Via是表示为完成任务的内在评价或效价。Eia * Via构成了弗洛姆期望理论的基本模式,综合反映了员工工作完成后引起的激励强度。中,Eej为完成任务后获得相应外在报酬的期望概率。e表示外在的,j表示喜悦和快乐。Vej表示为完成任务后获得相应外在报酬的效价。则综合反映了各种可能的外在奖励所引起的激励效果之和。
豪斯的公式强调了任务本身效价的内激励作用;突出了完成工作任务内在的期望值与效价;兼顾了因任务完成而获取外在奖酬所引起的激励,对主管人员将会有极大的启迪。要提高人们的积极性,必须从内、外激励两个方面入手。
内在的激励因素包括对任务本身所提供的报酬效价;对任务能否完成的期望值以及对完成任务的效价。外在的激励因素包括完成任务所带来的外在报酬的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