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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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标准是指货物在装卸(搬运)时,装卸人员进行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确保人员与货物的安全。
为了规范装卸作业,全面提高装卸质量,特制定装卸质量标准,总体标准如下:
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港口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及集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装船作业要根据船舶适航适载情况及计划积载图要求正确记载,按票装货,堆码紧密,隔票清楚,绑扎牢固。
第三条、船舶装卸作业前,船舷栓挂安全网,并做到栓挂合理、可靠,作业按顺序,分段逐层、均衡卸货,及时清理积物。装卸车前检查车体技术状况,不装不良车并做好记录;合理使用装载机具,不超负荷运输。
第四条、装卸作业做到"十不":不装破损包、不使用手钩、不倒关、不拖关、不落水、不堆垛、不挖井留山、不夹包带件、不超负荷关、不吊堆码不正关。
第五条、装车不倒关、不超限、不超载、不亏载、不偏重、不集重。货物与车门间留出适当距离,起好脊,扎盖牢固,封好车门、车窗。
第六条、作业中轻拿轻放,箭头朝上,重不压轻,地脚货及时扫清、灌包、归垛;对同品种、同规格、同包装货物,做到定量、定型、定关。
第七条、装卸散货避免洒漏、落水、混质,按规定平舱;液体货不跑、不冒、不滴、不混。
第八条、危险品、特殊物件、笨重长大件及冷藏、危险品集装箱等,制定和实施防范措施后作业;雨雪天,怕湿货物无防范措施不作业。
第九条、作业中随洒随扫、随破随修,作业完毕做到船舱清、甲板清、码头清、道路清、库场清、机具清。
第十条、要认真对待经手的每件货物,确保装卸货物的安全无损;要及时把握货物动态,发现残损货物须向有关部门汇报,仓库管理人员做好现场纪录后方可对装卸作业。
装卸车标准
(l)合理使用机械、工具,不超负荷,不用手勾;
(2)坚持“五不”:不倒关、不超限、不超载、不亏车、不偏重;
(3)轻拿轻放、堆码整齐、重货不压轻货、木箱不压纸箱、箭头向上、破损挑出,车门车窗和敞车超过车箱部分袋口要朝里、车门要留出适当距离,起脊货物应起好脊、苫盖严密、捆绑牢,作业完毕应关好车门车窗、上好插销;
(4)散货避免撒漏、混质,装车完毕要平车,散油不跑、不漏、不冒、不混;
(5)作业中随撒随扫、随破随修,作业完毕做到“四清”:
垛底清、道路清、机具清、车内清;
(6)卸车成组作关坚持“三定”:定关、定量、定型。
装卸船标准
(2)卸船作业做到按顺序卸货、不混卸;
(3)合理使用机械、工具、不超负荷、不用手勾;
(4)坚持“六不”:不倒关、不拖关、不浠舱、不挖井、不推垛、不落水;
(5)作关坚持“三定”:定关、定量、定型,捆扎牢固;
(6)轻拿轻放、重货不压轻货、木箱不压纸箱、箭头向上、破损剔出;
(7)散货避免撤漏、混质,装船完毕要平舱,散油不跑、不漏、不冒、不混;
(8)作业中随撤随扫,随破随修,作业完毕做到“六清”:舱底清、甲板清、龙口清、道路清、库场清、机具清。